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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环境监管能力普遍薄弱,难以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2-21 17:56 阅读次数:193次

关于“贵州省环境监管能力普遍薄弱,难以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以监测能力建设为例,全省环境监测机构共计98个,编制总人数1537人,在岗人数1303人,其中77个通过达标验收(一级站1个、二级站9个、三级站67个),达标率78.6%。其中黔南州13个环境监测站中的4个、铜仁市11个监测站中的3个尚不能独立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杨锦春

联系方式

0855-8225114

整改目标

通过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全省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满足新时期环保工作需要。

整改措施

1.充实监管队伍。用好全州环保系统152名空编,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年度用编计划上给予倾斜,通过招录、选调等多种形式引进环保专业人员,充实环境监测、监察队伍。(2018年6月30日前)

2.通过改革加强环境监管能力。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摸清全州当前环境监管能力现状,有针对性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17年12月31日前)

3.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9个未达标县级监测站达标建设,配齐基本仪器设备,配强人员队伍,完成达标建设。(2018年6月30日前)

4.加强人才培训。通过“派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开展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辐射监管等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2018年6月30日前)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积极争取人员补员,充实全州环保监测、监管队伍。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一事一办”原则,积极向省环保厅、省人社厅、省编办争取人员招录和调配等事宜,获得可补充人员58名批复。2017年以来,黔东南州县级环保部门通过公开招聘(录)、遴选、调动等方式已补充人员49名。2018年开展的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将继续使用已申请未使用的9个名额,补充县级环保部门人员。

2.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州当前环境监管能力现状全面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印发了《黔东南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3.凯里市配合省里开展常态化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全州已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6个(2个为国控点)。

4.已建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32个。

5.加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经费投入。2017年州级财政安排736万元,2018年州级财政安排资金1020万元,2019年州级财政安排1660万元用于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6.加强人才培训,切实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2017年以来,州级环保系统组织开展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辐射监管等业务培训30次,累计培训307人次;安排436人参加环保部、省环保厅及各级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2018年,进一步依托党校、行政学院、环保大讲堂等形式,安排116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18次,累计培训人员779人次。通过各种培训,全州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7.12个县级监测站通过达标验收,未完成标准建设的4个县级监测站,将通过4个片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现监测能力、任务全覆盖。

8.与遵义市、黔南州、铜仁市及广西柳州市建立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9.建立包保工作机制,针对台江县等重点区域,州生态环境局选派执法精干力量到分局加强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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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