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 要)
(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昌钦
州人大常委会: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州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第十四届州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责,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助推经济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州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2020年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为应对疫情影响,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4,085.42万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取得积极成效,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入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三保”支出保障有力,2020年全州获得财政直达资金93.96亿元,当年支出89.09亿元,支出进度为94.82%,积极争取省级再融资债券资金56.93亿元,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深入,财政管理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健全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稳步推进州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确保预算管理统筹兼顾,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配置效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0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2亿元,同比增长23.33%。
——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社会民生持续改善。2020年,从江、榕江县顺利摘帽,全州剩余的7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4.9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完成。社会民生事业进一步推进,州级卫生健康、教育、社保就业和节能环保支出分别较上年增长7.69%、8.53%、36.82%、9.74%,民生支出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审计整改机制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力度持续加强。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对审计指出问题严格建立“双台账”管理,按月调度、动态管理,促进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整改。截至2021年8月,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整改金额23.86亿元,完善相关制度35项,整改完成率达97.54%。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州财政局具体组织州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州级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州级决算草案反映,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76.97亿元,支出总量72.7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21亿元,年终净结余为零;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20.22亿元,支出总量18.77亿元,年终结余1.45亿元;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915万元,支出总量2,552万元,年终结余363万元;州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21.31亿元,支出总量62.44亿元,年终结余58.87亿元。从审计结果来看,州财政局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完善。一是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报不够规范,已纳入州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中,仍将州县两级之间的资金往来作为基金收支编报。二是2家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未及时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结存资金缴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二)预算编报不够全面规范。
1.代编预算管理仍需加强。2020年初,因项目计划未确定以及待配套等原因由州级财政代编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截至2020年底,仍有部分代编预算未执行而收回总预算或结转下年安排。
2.项目支出预算不够细化。2020年初,州级财政批复州级14家预算单位18个业务经费项目支出,均未明确具体项目和内容,资金实际被预算单位用于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未结合项目上年结余和实际需求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际下达数与预算编制数差异较大,预算编制不精准。二是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应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国资监管及审计相关经费等预算。
(三)预算执行仍需加强。
1.部分支出预算下达不够及时。经抽查,2020年州级财政未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下达部分支出预算。
2.部分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抽查,35家预算单位80个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预算执行率低。二是2020年州级财政使用存量资金重新安排的支出中,2家预算单位2个项目因项目推进缓慢等原因,当年未形成支出,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三是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支出中,6家单位预备费预算执行率低。
此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深入和加强,主要是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尚未实现全覆盖,州级财政未对预算单位已编报的绩效目标进行批复,预算单位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等。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州审计局对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等6家州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6家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压减,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报不够准确规范。一是5家单位年初预算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或经济分类科目;4家单位未结合实际需求和上年结转编制预算,预算编制不精准,造成超预算支出、调项支出或年终结转;1家单位上年结余未编入年初预算。二是3家单位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或以预估数编制决算等,造成决算编报不准确。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仍需加强。一是4家单位18个项目因未明确具体项目或项目推进缓慢等,预算执行率低,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1家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严格财经纪律还不够到位。一是2家单位超预算列支车辆运行维护费。二是2家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用于公用经费支出;1家单位还存在虚列支出情况,同时对该单位现金管理混乱以及挪用资金等问题线索,审计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采购方面,2家单位未履行采购备案程序;1家单位未签订采购合同;2家单位未经验收即支付货款,其中1家单位收到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相符。资产管理方面,1家单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资产划转不到位,已置换资产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3家单位购建固定资产未入账或重复入账,造成账实不符。财务管理方面,3家单位会计核算不准确等;2家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支出未执行审批程序等。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一季度,分别组织对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本级及16个县市新农合医保基金开展了审计。至2020年底,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1.84万人。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积极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进一步保障群众病有所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医保政策未落实到位。一是83家企业、22户城镇个体工商户、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491名灵活就业人员未获得或少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二是4个县市部分残疾人、低保和特困等人员应获得未获得缴费资助。
2.医保基金统筹支付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超标准、拆分诊疗项目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和材料费,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二是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超医保范围报销、重复报销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
3.违规收支问题依然存在。收入方面,82家单位少缴欠缴医疗保险费;至2020年底,各县市结存医保基金未及时上交州级社保财政专户;4个县部分乡镇医保缴费执收单位未及时上交缴费收入,长期个人保管,个别经收人员存在挪用问题,相关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支出方面,3个县3个单位挤占挪用医保基金;17家医保经办机构因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支付超保内目录等非基金承担费用。
(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2020年底至2021年一季度,组织对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开展了审计。至2020年底,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3项)参保人数达26.71万人。全州各级职能部门认真执行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相关制度,推动做好全州养老保险保障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主要是因社保、民政、公安等部门数据不共享,造成部分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及时足额获得补助,社保经办机构向已死亡、在服刑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部分人员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基金收支管理不够规范。收入方面,14家单位违规少缴保费;因劳务派遣公司未及时对用人单位缴纳保费进行清退或企业类型划分不准确等,22家单位应获得未获得保费减免;部分社保基金收支户中存放的养老保险基金未按优惠利率计息。支出方面,州本级和2个县违规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补充其他社会保障资金。
(三)2个县和4个省级极贫乡镇脱贫攻坚资金审计情况。2020年第三季度和2021年第二季度,州审计局组织对榕江县定威乡、从江县加勉乡、黄平县谷陇镇、雷山县大塘镇4个省级极贫乡镇和从江县、榕江县开展了脱贫攻坚资金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县及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稳抓基础设施、产业扶持,补齐发展短板,夯实发展基础,顺利实现脱贫摘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1个极贫乡镇审核把关不严,对未达计划工作量的项目仍按计划工作量计量,并全额支付投资款,造成多支付扶贫资金。二是3个极贫乡镇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结余资金未及时安排等,部分脱贫攻坚资金闲置1年以上。三是2个极贫乡镇脱贫攻坚子基金投资收益和土地流转收益未能及时收回。四是个别已建成的冷库项目长期闲置,部分养殖项目因管理不善、存活率低等未达到预期效果。五是3个极贫乡镇仍有部分扶贫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到位,项目分红未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按照“两统筹”要求,2020年7月以来,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灾后重建资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至2020年底,全州获得财政直达资金93.96亿元,已支出89.09亿元,此次重点审计了财政直达资金33.6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全州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狠抓资金分配下达和支出成效,全力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到位,促进了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赢得各项工作主动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总体规范,但也发现资金分配还不够精准、下达支付不及时、扩大支出范围或违规拨付等问题。至2021年8月,有关县市和部门已通过重新分配、收回资金、加快拨付等方式进行整改,促进复工和调整项目23个。
(二)灾后重建资金审计情况。全州各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应急管理政策,及时开展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和因灾受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了有力的生产生活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3个县市和2个州直单位因未落实具体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等,部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使用。二是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使用不够精准,2个县和2个州直单位扩大范围支出。三是部分项目管理仍需加强,3个县5个灾害防治项目逾期未完工,未能尽早发挥防治效益。
(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抽审的6个县认真按照中央、省、州有关要求积极清理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6个县少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个县未逐项对已纳入清欠台账管理的无分歧账款制定清偿措施和清偿计划,对存在分歧的账款也未明确解决办法。
(四)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抽审的6个县市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力稳定就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县将公益性岗位个人扣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违规用于财政应补助的医疗保险。二是援企稳岗就业补助发放不及时,落实补贴政策不精准,4个县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贷款贴息、岗位补贴等就业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1个县13家企业超额获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三是个别县职业培训政策落实不到位,7家职业培训机构应获得未获得培训补贴。
(五)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落实审计情况。抽审的2个县市主要存在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险待遇衔接不到位,已搬迁进城的农村低保户未及时转为城市低保享受待遇等问题。
五、审计建议
(一)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和支出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强化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进一步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三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流程管理,提高绩效目标设立和评价的科学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实现预算绩效一体化闭环管理。
(二)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增强民生政策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一是继续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为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共同财政事权民生政策落实提供保障。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各专项民生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安全性和高效性,扎实推进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贫动态监测和后续扶持,切实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见效。
(三)围绕“四新”抓“四化”,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四新”抓“四化”,把握重大项目投资方向,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协调推进产业布局和城乡建设。二是积极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惠企纾困政策,发挥政策引导和鼓励作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和财源建设,增强经济内生动力。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牢牢守住安全和生态发展底线。一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各项化债措施,依法合规妥善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风险的底线。二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企业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整改,截至2021年8月,整改率达79.46%,其中,通过上缴财政、调整账目、促进资金拨付到位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1.21亿元,完善相关制度12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按要求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