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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打造全国特色民宿度假示范区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5 14:26:48

黔东南府办发〔2017〕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打造全国特色民宿度假示范区指导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东南打造全国特色民宿度假示范区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守住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着力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要求,借鉴莫干山等地民宿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州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打造具有黔东南特色,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民宿旅游产品,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同志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牢牢守住两条底线,充分用好两个宝贝,着力打造全国特色民宿旅游度假胜地。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发展民宿作为丰富黔东南旅游产业新业态的主要抓手之一,以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旅游扶贫和民族文化传承作为撬动我州旅游业转型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大力发展智慧民宿,突出民宿扶贫作用,打造黔东南特色民宿旅游升级版。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视野国际化。从国际视野和国际标准出发,对民宿旅游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开发时序等重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产品打造国际化。根据境内外消费需求和特点,打造具有黔东南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的民宿旅游产品,增强黔东南民宿旅游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服务标准国际化。对照国际标准,全面提升民宿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和完善旅游管理条件。

(四)市场主体国际化。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增强民宿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和带动力。

(五)彰显特色地域化。民宿风貌设计和文化植入要突出黔东南民族文化特色,做到民族化、地域化、生态化。

四、主要任务

(一)注重规划布局,坚持重点培育。各县市尤其是特色民宿比较集中的苗、侗地区,要求编制特色民宿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或直接纳入当地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内容中。进一步明确特色民宿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发展区域、发展方向和年度工作重点;并以基础条件较好的民宿集聚地为发展重点,强化引导、加大培育,提升示范效应。

(二)深挖民族文化,彰显地域特色。通过政策、资金激励,引导和培育一批体现地域文化的特色民宿,在全省特色民宿中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引领全省特色民宿的品牌化升级。一是要学习研究借鉴莫干山等地民宿发展的经验,鼓励和引导经营户深入挖掘“地域文化”,深入提炼,重视文化创意,融入到特色民宿产品的体验过程中。二是引导经营业主在民宿定位上,尽可能的释放自身的内在个性特征,强化经营者情怀与生活理念等独特个性的表达。形成差异化的生活体验与“意外的惊喜”,强化民宿个性特色。三是引导、鼓励和扶持一批州内具有本土文化内涵、本土形象特征、本土驰名商标的特色民宿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连锁化经营。

(三)加强行业指导,提高经营水平。加强州、县两级政府对民宿行业的指导,提高特色民宿经营与服务水平。一是州级层面要进一步强化民宿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逐步构建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专业团队指导、经营户积极参与的发展机制。二是引导民宿所在地政府积极组织开展对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的经营与服务理念、营销策划、管理服务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通过定期组织民宿业主外出学习借鉴、举办专业知识专家讲座和技能培训等方式,为民宿业主及从业人员提供培训与学习机会。三是民宿所在地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公司合作、对接,利用旅游企业的财力、智力以及营销策划经验,对所在地特色民宿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开发,不断提高民宿服务质量与经营水平。

(四)强化行业管控,引导理性发展。一是州、县两级要逐步完善民宿建设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为特色民宿的开发建设、经营、服务、管理等提供相关依据,规范民宿经营行为。二是引导形成民宿行业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并积极引导民宿行业的诚信经营。三是完善特色民宿的监督检查、综合执法和投诉处理机制,尤其是在卫生管理、治安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关键方面应着重督查,确保合法合规。四是强化对民宿经营许可的准入把控,是对民宿产品准入的结构性把控,鼓励各县(市)按照民宿产业规划布局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民宿产业发展,避免遍地开花。

(五)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公共服务。支持各县(市)形成由旅游、农业、水利、国土、环保、住建、公安、消防、工商、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民宿发展协调机制,并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协调例会制度,定期协商解决民宿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民宿发展集聚区的旅游交通建设、风景廊道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治、停车场及厕所等的投入,完善民宿集聚区基础与公共服务系统。

(六)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完善特色民宿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特色民宿的经营资格、开业条件、管理机构、服务内容等,并在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的审批事项上改革创新。二是用于特色民宿发展的民居、住宅在政策上予以适当突破,研究出台灵活务实的消防管理办法。三是鼓励各类市场群体参与,加大资金投入,出台奖励政策,激发民宿发展的积极性,把特色民宿发展作为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丰富旅游产品供给,促进和鼓励旅游消费的重要内容。

(七)治理营商环境,确保健康发展。一是将民宿营商环境的管理与治理作为常态化的重点工作,对影响民宿营商的环境卫生、社区风貌、社会治安、消费环境、网络信息等进行规范化、合法化、常态化治理,并结合多样化优惠政策的推出,不断优化民宿营商的软硬环境。二是加强社区管理,由县(市)政府牵头,搭建“主客关系”协调的平台,构建外来投资的经营业主与本地居民之间的矛盾处理与协调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黔东南州民宿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任组长,四大班子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长、州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民宿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明确到单位、到人、到时限。

(二)推进改革创新。鼓励民资、外资、社会资金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形式参与民宿业态发展综合改革。以特许经营、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民宿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强化人才建设。出台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或规划,注重外语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高端旅游人才开发,大力引进和培养管理型、专业型民宿经营管理人才。

(四)强化监督检查。州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目标管理督查部门要制定评价考核办法,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和评价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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