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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杨通映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4 13:19:49

黔东南府任﹝2017﹞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通映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调研员职务;

陈晓明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处长职务;

蒋为杰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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