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7家单位关于印发支持在全省推广应用甲醇汽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发改工业〔2022〕17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榕江县平安加油站增设甲醇加注功能,现拟对其批复确认并公示如下:
拟同意榕江县平安加油站增设甲醇加注功能(增设40m甲醇储罐1个、增设1台2枪甲醇加注机)。
如有异议,请与黔东南州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5日
联系人:吴秀军
联系电话:0855-8408267
黔东南州商务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