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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2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72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6-23 14:22

黔东南府提复字〔20167

省发展改革委:

杨岚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黔东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与国家、省发改委对接情况来看,目前国家暂还没有以工业园区为主体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政策。若黔东经济开发区有意愿创建省级循环经济园区,我们将指导黔东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力争获得批复。在循环经济、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申报方面,我们将根据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黔东经济开发区按照国家要求申报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大宗固体类),同时努力争取获得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大宗固体类)批复。

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三五”期间,我们将争取实施湘黔线镇远段改移工程、沪昆高速岑巩段改线工程、国道320羊坪至三穗段改扩建工程、省道203岑巩至石阡段提升工程等项目。积极支持建设黔东片区中心城区间思阳-青溪、岑巩下新岑-青溪快速路工程、三穗高铁新区主干道等城市路网工程及青溪高速匝道口改扩建,建成三穗至青溪城市主干道;支持剑河-黎平敖市、剑河-榕江、岑巩-镇远-黄平-福泉等高速公路建设,并争取纳入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目前三穗-镇远高速公路已经开工建设。到2020年,黔东片区公路路网基本完善,形成内通外联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同时,积极支持三穗-镇远-施秉-黄平-凯里铁路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并争取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规划。支持建设镇远、岑巩、三穗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天然气门站及管网等工程,并纳入州“十三五”规划。

在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工业渣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通过申报专项建设基金渠道,为镇远县青溪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镇远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争取获得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指导镇远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完成前期工作。目前,镇远县已建成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但全省“十一五”期间已经建成的垃圾填埋场在运行、管理中凸显出诸多问题,省州不再支持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下步我们将通过申报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渠道,继续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镇远县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十三五”期间,我州拟在三穗县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镇远、剑河、三穗、岑巩、天柱五县纳入服务范围,未来镇远县生活垃圾将统一转运至三穗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置,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三是根据国家、省政策投向,在工业渣场建设方面目前没有政策投向,若今后国家、省有政策投向后,我州将积极对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力争将黔东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200亿级经济开发区的目标要求,结合国家、省政策投向,指导谋划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申报国家资金支持。同时,州级层面今后将在支持青酒、圆方林业等项目发展方面加大对黔东经济开发区的补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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