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州直部门频道

黔东南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清单三十二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18-09-25 10:06


反馈问题

企业整体污染治理水平低

责任单位

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

杨汉钦

联系方式

0855-8221064

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隐患大排查,实施查处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移送一批;

2.对污染防治水平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列入重点整治对象,实行省、市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

3.严格检查核实。按照治理一批、核实一批的原则进行检查核实。州环境保护局会同州人大常委会环资科、州监察局、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和单位参与。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针对工业企业大气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州环保局、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和州检察院联合对9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挂牌督办(9件挂牌督办案件责任主体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完成摘牌)。

2.依法对贵州天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剑河县荣达木业有限公司和贵州宏鑫超微新材料有限公司3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得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3.2017年,我州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89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案件256(含1件按日计罚),实际执行罚款金额1114.7793万元(其中按日计罚1件,共计罚款7万元)。其中州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8件,经州环保局督查撤销案件1件,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200余份。

4.切实开展“双十”、“双源”工作,按要求建立了“日常督查、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盘点、年度考核”制度,定期调度被列为省2017年第一批治污减排重点的6家企业(贵州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黎平县华新建材有限公司、麻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贵州东立水泥有限公司、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和剑河县城污水处理厂)达标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推进企业达标整改,6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5.我州涉及省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的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2#赤泥渣场建设工程的渣场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累计投入投资2.5亿元,于2017年12月14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于2018年5月9日通过标准化验收。

6.根据我州2017年度“双十”、“双源”工作安排,以及省、州、县环保部门对企业达标排放技术评估结果和   “一厂一策”整改要求,按照治理一批、核实一批的原则,会同州人大常委会环资科、州监察局、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我州“双十”、“双源”及我州磷化工、火电、煤矿、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五大行业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经核查,各企业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上一篇:

下一篇: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