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精准分类做好行政争议先行处理及复议引导工作:对属于复议前置范围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复议;对争议已在复议中,但未参加复议的利害关系人,引导其参加已开始的复议程序;对虽不属于复议前置范围,但行政复议能够更好实质化解矛盾的案件,重点释明行政复议优势,引导其先行复议,促进争议更及时有效化解。2025年以来,该县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不低于未经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数量,分别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7件、各级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是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在实质性化解大量行政争议的同时,促进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高,并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以来,在收到的3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依法受理24件,其中:结案12件(驳回9件、确认违法3件),正在办理12件,不予受理9件,正在补正4件。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不断加大监督纠错力度。目前,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3件,纠错率为25%。在加强个案纠错同时,综合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意见书、责令限期履行、约谈和通报批评、抄告等机制,加强类案规范,及时纠治行政执法领域共性问题,全面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2025年以来,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份,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