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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五个在前”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 2024-12-18 16:03

近年来,天柱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突出抓好五项重点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执法监督”在前,发挥执法监督预防功效。建立“检司”协作机制,执法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双管齐下,实地监督与案卷评查相结合,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多维度、立体化、高质量。2024年以来,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评查执法案卷115本,开展实地监督4次,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4份,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定期“回头看”,确保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执法培训”在前,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条块结合,形成执法培训合力。明确各部门执法培训工作责任,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工作,利用“司法云”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立体执法培训体系。2024年以来,实现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各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20学时以上。

三是坚持“复议纠错”在前,切实推进“两降一升”工作。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指正、调和、息争的法律效益。在纠正错案的同时,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及申请人的合理诉求,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途径,联合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合理诉求。

四是坚持“复议调解”在前,实质落实行政争议化解。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根据案件调解难度进行分类,确立简案速调、难案精调的工作方式,根据当事人意愿,将协调化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强化受理前释明协调、审理中释法说理及结案后安抚疏导工作。同时,针对疑难复杂类复议案件,邀请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共同成立联合协调组,2024年以来,共同协调化解案件4件。   

五是坚持“法制审核”在前,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严格前置审核,确保文件合法。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依法行政年度重点目标管理考核,把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是否报送备案审查、是否经过法制审核和是否向社会公布等作为考核内容,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体现政府依法行政的严肃性。2024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协议等90余件次,提出修改建议意见37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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