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生态补偿政策主要体现在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以及退耕还林(草)补助、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发放等几个方面。近年来,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全面建设锦绣黔东南,形成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具有特点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黔东南州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路线图”。
一是逐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根据省林业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 省财政厅印发的《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黔林资发〔2018〕20 号),“(一)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18年将贵州省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 10 元/亩,到 2020 年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轨。”,贵州省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2018年提高到10元/亩.年,2019年提高到12元/亩.年,2020年提高到15元/亩.年,2021年提高为16元/亩.年,实现地方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轨。按照省:州:县三级财政分别承担4:3:3的比例,黔东南州林业局积极做好本级配套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指导县局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位。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与国家级公益林一致,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因为地方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不统一引起的社会矛盾问题。
二是开展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试点。根据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联合编制的《贵州省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2021—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林湿函[2021]62号),2021年起黔东南州雷公山保护区纳入省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试点。截至目前,2021-2024年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计获得省林业局下达资金4443万元(其中2021年500万元、2022年505万元、2023年2020万元、2024年1418万元),2021-2023年已完成赎买面积5983.26亩,惠及雷山、台江、剑河、榕江4县4个乡镇130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8户,脱贫监测户4户;2024年已印发赎买方案,赎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通过重点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的开展,帮助保护区内林农家庭增收致富效果明显,同时,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不断提升公益林生态功能。重点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试点在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后,已成为保护区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矛盾的重要途径,实现了“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利益”的“共赢”目标。
三是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好地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2021年10月26日,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贵州银保监局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州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贷款由公益林权属清晰的权利人主动申请,林业、财政、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用足用好财政、信贷、金融相关政策。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可直接用来质押贷款,即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为个人的借款人将自有或取得他人授权的他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给金融机构,贷款额度为上年度公益林补偿金收入的15倍以内(具体额度由贷款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此外,还可以用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进行质押担保贷款,即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林补偿金收入作为担保基金,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提供担保的贷款。《贵州省林业局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实施方案》下发后,黔东南州台江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之一,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相继出台了《台江县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及《台江县信用社公益林收益权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因多方面的原因,暂时未有具体贷款案例。
四是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试点。为探索公益林差异化补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促进作用,省林业局于2022年3月16日,省湿地和公益林保护中心下发《关于征求<贵州省公益林分区域差异化补偿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结合黔东南州实际及公益林管理中发现的困难问题,黔东南州林业局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征求各县(市、区)意见,经综合评估,最后推荐了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作为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