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的《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黔林资通〔2014〕410号)精神,为切实守住全州林业生态红线目标任务,确保全州到2020年实现林地保有量不少于3177.32万亩、森林保有量不少于2875.38万亩、森林蓄积保有量不少于1.2亿立方米、公益林面积保有量不少于1385.47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左右的目标,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林业生态红线工作领导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林业厅印发了《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全省及各市州林业生态红线的内容、目标、管控措施和制度体系。各县(市)要提高对划定林业生态红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动《方案》的实施,确保林业生态红线确定的内容、目标、措施、制度等得到有效落实,为维护全州生态平衡、国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认真研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林业生态红线区域落地
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林业生态红线的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集中对《方案》进行研究,将既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保各红线区域和一、二级管控区落到山头地块。各县(市)务必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生态红线划定落地工作,以县(市)人民政府文件上报州人民政府备案(附电子文本和红线图)。在具体划定工作中,要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将国家一级公益林、湿地、流程1000公里以上江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源头汇水区的林地、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林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林地、重要湿地和大型水库周围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林地、森林分布上限与高山植被之间的林地、坡度45°以上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等纳入一级管控区;将一级管控区域外的国家公益林地、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省级以下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内的公益林地、一级管控区外的地方公益林地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暂停交通主干道沿线河流两岸旅游景点景区可视范围内和重点水源涵养地林木采伐的紧急通知>进行补充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2〕38号)规定,可视范围内林地、林木划入二级管控区进行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林业生态红线划得下、守得住、保得好。
三、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林业生态红线实施
保护森林资源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林业生态红线顺利实施需要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林业生态红线指标确定、区域划定、区域落地、制度体系执行等工作,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环保、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在各级政府领导下,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好林业生态红线实施职责,共同推进全州林业生态红线的实施工作,为建设美丽黔东南作出贡献。
四、严格执行管控和管理制度,保障生态红线目标任务实现
林业生态红线目标既是生态平衡、国土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数量底线,也是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为切实守好保住这个底线、生命线,在全州范围内,严格执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严禁盗伐滥伐林木、严禁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严禁烧荒野炊等容易引发林区火灾行为、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一是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管理林地,执行使用林地预审工作制度。凡州内涉及占用征收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在选址(拟选址)、土地招拍挂前,各地各部门要征求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意见,选址未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核准和批准项目建设;凡是勘查、采矿和道路修建、水利、水电、通信、建筑等各类建设工程确需占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严禁为规避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批,将林地确认为其他地类,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行为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坚决打击和杜绝州内盗伐滥伐林木、掘根剥皮等毁林活动和非法采集野生植物等行为,确保全州森林资源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三是加大森林资源的培育力度。要对红线区内生态状况开展评估,规范红线区域开发利用,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治和修复生态。
四是完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林业生态红线工作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并根据财政收入增幅情况逐年加大投入;要确保育林基金、植被恢复费及涉林项目资金等及时到位;要进一步整合部门资金,共同投入到森林资源保护、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中;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在积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的同时,鼓励社会、民间资本等投入林业,多渠道、多元化保障生态建设资金。
五是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打击力度。要将森林保护“六个严禁”要求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对破坏森林资源作为长期保护高压打击态势,各部门要按照《黔东南州实施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黔东南府办发电〔2014〕85号)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保护、管理、监管等职责,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涉林案件要从严从重查处,为实现生态红线目标任务护航。
六是认真开展目标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各县(市)要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区保护,乡镇包保,林农参与管护的四级联动联防机制,将本行政区林业生态红线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并按照“谁管理、谁有责,谁批准、谁负责,谁破坏、谁担责”的要求,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五、加大宣传,凝聚社会共识
各县(市)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对林业生态红线重要性、必要性、林业生态红线目标任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意识。要建立完善志愿者等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公民自觉参与林业生态红线的实施,监督林业生态红线的实施,对在林业生态红线实施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加大宣传,增强社会参与力量,使保护森林资源形成全社会共识和共同责任,确保全州林业生态红线划定保护工作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州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