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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0-1702272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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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5 09:22

黔东南府办函〔2019〕8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黔东南州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渔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革命,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全州生态渔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利用稻田水域资源,加快推进生态渔业发展,融合旅游、文化、休闲、生态等新业态,创新机制体制,打造渔业品牌,坚持质量兴渔、绿色兴渔,提高渔业竞争力,实现渔业提质增效,渔民脱贫增收。

(二)发展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和修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守好江河湖库生态底线,推进生态渔业绿色发展。

2.坚持产业理念,创新发展。积极构建集苗种繁育、基地建设、产品加工、三产服务配套“接二连三”的生态渔业产业链。

3.坚持品牌战略,提升效益。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黔东南州生态鱼品牌,提升渔业经济效益。

4.坚持保障民生,融合发展。切实保护渔民权益,落实利渔、惠渔政策,保持渔民持续增收,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渔业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水产品产量增加,市场繁荣;渔业布局更加合理,管理体系规范健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统筹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确保优质水产品市场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到2021年,全州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43万吨,年均增长率保持在7%左右。

(二)阶段性目标

2019年,全州水产品产量完成4.75万吨。稻田养鱼面积完成100万亩,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80万亩;探索开展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6.5万亩;新建或改扩建池塘循环水养殖池面积4400平方米;冷水鱼产量完成549吨。

2020年,水产品产量恢复性增长,渔民持续增收,全州水产品产量完成5.08万吨。稻田养鱼面积完成110万亩,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完成100万亩;开展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12万亩;池塘循环水养殖池面积6250平方米;冷水鱼产量完成604吨。

2021年,实现养殖方式转型升级,水产品产销两旺,全州水产品产量完成5.43万吨。稻田养鱼规模达到120万亩,其中稻渔综合种养推广面积完成110万亩;开展库区大水面生态养殖14万亩;池塘循环水养殖池面积达到7500平方米;冷水鱼产量完成664吨。

三、产业布局

(一)稻渔综合种养。以黎平、榕江、从江、锦屏和三穗等县为重点,在全州16个县(市)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推广多种形式的立体综合种养模式,重点解决水稻品种、稻田基础设施改造及鱼苗投放规格和密度等技术问题,提高单产水平,主要养殖鲤鱼、草鱼、泥鳅、虾、蟹、鳖、蛙类等品种,提升稻米和水产品品质,促进稻渔综合种养提质增效。

(二)江河库区大水面生态渔业。以清水江干流库区的锦屏、剑河和天柱县为重点,在全州宜渔大水面建设以放流滤食性鱼为主、土著鱼为辅的“放牧式”生态渔场,达到水质改良和生态渔业发展的双赢格局,同时开展精品休闲渔业旅游区建设。

(三)循环水生态养殖。以三穗县、台江县、丹寨县、凯里市等县(市)为重点,全面实施池塘标准化和养殖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工程,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生态养殖,提高养殖水平和产出能力,主要养殖鲤鱼、草鱼、鲫鱼、鲈鱼、鮰鱼等优良品种。

(四)冷水鱼健康养殖。以岑巩县、榕江县、台江县、黎平县、凯里市等县(市)为重点,打造冷水鱼健康养殖基地,重点养殖鲟鱼、鲑鳟鱼等,同时打造冷水鱼餐饮、垂钓、旅游、观光等休闲度假区。

(五)苗种基地建设。在渔业发展基础好的县(市)建设苗种繁育基地,自繁自用,就地解决苗种问题,提高鱼苗成活率。主要生产鲤鱼、草鱼、鲢鱼、鳙鱼、鲈鱼、鲟鱼及地方土著鱼类等苗种。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鱼苗繁育基地建设。为满足全州稻渔综合种养及大水面鱼种投放增殖需求,大力推进鱼苗繁育基地建设。一是加大对水产苗种生产的扶持力度,出台各种政策鼓励苗种生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部资金加速水产苗种场建设,引导和扶持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进行苗种生产,实现苗种生产的多元化。二是引进推广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模式培育鱼种,使池塘培育鱼种向集约经营转变,进行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水产苗种场改建项目资金,对现有苗种场进行改扩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苗种生产能力。四是利用当地农民鱼种(苗)繁殖生产传统习惯,积极扶持从江县刚边的稻田繁育鲤鱼鱼种和锦屏县启蒙坑塘繁育鲤鱼鱼种繁育工作,多种形式解决水产苗种问题。

2019年全州鱼种繁育场数量达到61个,养殖面积3600亩,完成优质规格鱼种产量1400吨;2020年全州鱼种繁育场数量达到65个,养殖面积3700亩,完成优质规格鱼种产量3000吨;2021年全州鱼种繁育场数量达到68个,养殖面积3800亩,完成优质规格鱼种产量4800吨。到2021年,全州水产苗种自给率达到80%以上。

(二)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坚持种养结合、稳粮增渔、综合增效,建立多种形式的“稻鱼(鳖、鳅、虾等)”共生、“稻-鱼-鸭”共生等立体综合种养模式,实施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提升稻米和稻鱼品质,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在全州重点稻渔综合种养区,建立一批“千元鱼、千斤粮”的渔粮结合新型稻田种养模式示范基地。同时,加快培育一批集种稻、养鱼、经营为一体的复合新型农民经营主体,适当时机,在从江县和三穗县创建“稻鱼鸭主题餐厅”和“稻鱼鸭科技示范园”,做大、做强我州稻渔综合种养产业。

(三)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

根据水体浮游生物种群数量,利用滤食性鱼类生物学特性,向全州宜渔大水面水体按比例投放鲢鱼、鳙鱼等鱼种,以消减水体中的氮、磷含量,防控藻类水华发生,并获取丰富的鱼肉蛋白。以取得养殖水域经营权的业主承包经营为载体,采取“以水养鱼,以鱼养水”的放牧式作业,逐步形成以放流滤食性鱼为主、土著鱼为辅的“放牧式”生态渔场,达到水质改良和生态渔业发展的双赢效果。2019年,全州大水面增殖面积6.5万亩;2020年,全州大水面增殖面积12万亩,水域内鱼类年捕捞量2500吨;2021年,全州开展大水面生态养殖面积达14万亩,水域内鱼类年捕捞量3000吨。

(四)做好循环水生态养殖示范

做好“低碳高效池塘循环流水养鱼技术”引进推广工作,着力发展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重点在条件适宜的三穗、台江、丹寨、凯里和从江等县(市)利用较大规模的池塘进行设施化循环水生态养殖,合理布局利用水面,配套建设养殖池、推水增氧、粪便残饵收集、养殖尾水净化处理等设施,循环使用养殖水体,实现养殖尾水全面治理或循环利用。

(五)推进冷水鱼养殖标准化发展

加快推进冷水鱼养殖产业化发展。在台江、岑巩、榕江、凯里、黎平等县(市)冷水优势区域建设高标准冷流水养殖示范基地。依托优良的生态环境,把我州冷水鱼的苗种培育、商品鱼生产、冷链物流、产品销售等产业发展链条有效衔接起来,实现融合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渔业发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生态渔业产业发展。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州政府已成立生态渔业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席机制,定期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市)要对应成立生态渔业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人,积极推进本地区生态渔业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部门资金,州、县(市)各级财政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增加对生态渔业全产业链的投入。发挥农业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贷款,采用“基金+担保”等金融组合手段,创新适合渔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对渔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落实好“特惠贷”政策。利用优势资源和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扶持发展渔业企业,做到企业盈利、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多赢效果。建立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生态渔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渔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切实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渔业管理和技术推广机构人员轮训和继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水产科研单位要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养殖尾水处理、水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土著经济鱼类繁殖育苗、设施渔业苗种培育、江河湖库鱼类捕捞、水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开展研究,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制定符合黔东南州实际的湖库、稻田、冷水鱼、池塘循环水等生态养殖技术规范,为我州发展生态渔业提供科技服务和保障。

(四)严格渔政管理

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毒、电、炸、盗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非法捕捞行为;协调好涉水村寨、跨区域水域的渔业资源管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湖库生态养殖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加强渔政执法监管,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禁渔区和禁渔期的管理规定。加强水产苗种、水产品质量安全、捕捞过程中天然鱼类资源管理,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完善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渔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五)加强考核调度

强化指标调度机制,压实责任定期考核调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立激励机制,对推动生态渔业发展突出的县(市)和项目主体给予重点扶持;对工作不力,各项任务目标未完成的县(市)和项目主体通报批评,同时减少生态渔业投入;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的生态渔业养殖、销售经营主体给予奖励。

(六)强化宣传报道

通过报纸、专栏、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鼓励农户开展宜渔稻田生态养殖。将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通过科学投入滤食性鱼类“以鱼养水”,能够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理念等宣传到村到户,增强广大群众养鱼、护鱼、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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