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州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情况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2年1—3月,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下降45.5%和14.3%,均为道路运输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月份,全州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二)自然灾害情况。
2022年1—3月,全州因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102301人,转移安置21人,需过渡性生活救助25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420.6公顷,倒塌房屋7户19间,严重损坏房屋26户62间,一般损坏房屋389户499间,直接经济损失5803.18万元。
2022年1—3月,共支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702.82万元,搭建应急救灾帐篷203顶,折叠床126张,棉被类1678床,衣服类1656件(套),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2022年4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突出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建议
总体情况研判:4月份我州即将进入汛期,清明节将至。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又正是初春旅游的好时节,群众祭扫活动集中频繁,人流、车流加大,引发森林火灾、交通事故、烟花爆竹事故等因素增多,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加之当前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进驻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帮扶工作,其中非煤矿山督导帮扶组正在我州开展工作,当前省内疫情反弹,时段敏感,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既是当前的重点工作,更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国内石油价格大幅上涨,物流成本增加,稳增长、保安全、保供应压力大,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等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州以晴天为主,降水量少,气温较高,空气干燥,全州森林防灭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要紧紧扭住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个“牛鼻子”,深入研判大宗商品价格上涨、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燃油价格大幅上涨、交通旅游等收入大幅下降、制造业成本上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实际困难等带来的风险,列出突出风险清单,采取有力有效的防范对策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防范措施建议: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迅速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完善、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要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状态、高度警觉警醒,真正划出红线底线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真正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安全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解决问题,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实际成效,迎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高水平安全生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措施落地落实。二要重拳出击“打非治违”。紧紧围绕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这个总目标,对标对表省、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细化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案和措施,聚焦14个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理的非法违法行为及主要情形,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三要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排除。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双排”能力大提升攻坚行动,对照“双清单”压实“双责任”,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和动态更新,确保整改实效。要紧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目标,聚焦各专题专项整治组巩固提升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集中力量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排除行动,切实加强整治,严管火源进山进林,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林外,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倡导文明祭祖,增强公众防火意识,严禁上山祭拜时燃放烟花、烧纸点烛等违规用火行为。要完善预案体系,科学布防力量,加强实战演练,提高专业指挥和安全扑救能力,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五要强化应急准备。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突出抓好形势分析、会商研判、预测预报预警、完善应急预案、队伍建设、实战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前置救援力量等应急准备工作。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首报“两分钟”模板、“四早”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六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从严从紧抓好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监管场所、景区景点、文娱场所、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