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移函〔2021〕48号
从江县生态移民局:
你局《县生态移民局关于请求对将从江县西山水库淹没区涉及机耕道变更为农村道路的请示》(从移呈〔2021〕114号)收悉。按照设计变更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核,呈报变更事项已经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审核认可,变更手续完备。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西山水库库区原有道路是用于农村村庄间交通出行的道路,为此该道路认定为农村道路更符合实际、更为准确。同意将原规划报告中的“机耕道路”变更为“农村道路”。
二、请你局加快推进西山水库库周交通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水库蓄水后库区群众的出行需求,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三、请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调整报告时,对库周交通规划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