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1
一、“十三五”主要工作成效..................................................................................... 1
二、面临的新挑战..................................................................................................... 4
三、发展的新机遇..................................................................................................... 6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规划目标.......................................................................................................... 11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4
一、 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统一权威高效治理模式........................................................... 14
(一) 健全应急指挥体制....................................................................................... 14
(二) 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14
(三) 建立健全灾害评估救助机制......................................................................... 15
(四) 强化分级响应工作机制................................................................................ 15
(五)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6
(六) 健全完善监管执法体系................................................................................ 17
(七)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 17
(八) 优化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 18
二、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预案体系............................................................................ 19
(一) 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制度............................................................................ 19
(二) 强化应急预案管理....................................................................................... 20
(三) 健全应急舆情引导机制................................................................................ 21
三、 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1
(一) 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21
(二) 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2
(三)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3
(四) 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 29
(五)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29
四、 加强消防安全整治,提升火灾治理现代化水平....................................................... 30
(一) 农村消防..................................................................................................... 31
(二) 城市消防..................................................................................................... 31
(三) 森林消防..................................................................................................... 32
五、 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3
(一) 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33
(二) 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4
(三) 加快构建航空体系救援力量......................................................................... 34
(四) 规范有序发展社会救援力量......................................................................... 35
六、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支撑能力........................................................... 35
(一) 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36
(二) 强化应急装备技术能力................................................................................ 37
(三) 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 38
(四) 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39
七、 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建设..................................................................... 40
(一) 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40
(二) 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1
(三) 筑牢防灾减灾基础助推乡村振兴.................................................................. 41
八、 着力群防群治,大力构建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42
(一) 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 42
(二)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 43
(三) 完善市场参与机制....................................................................................... 43
第四章 重点工程............................................................................................................ 45
一、 贵州省区域应急救援基地(黔东南州)建设工程............................................. 45
二、 黔东南州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46
三、 黔东南州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46
四、 黔东南州森林防火能力提升工程..................................................................... 47
五、 消防救援队伍训练营房及队站建设工程........................................................... 47
六、 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工程................................................................................... 48
七、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程................................................................................... 48
八、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48
九、 县(市)指挥中心建设及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49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一、 加强组织领导................................................................................................. 51
二、 确保经费保障................................................................................................. 51
三、 强化科技支撑................................................................................................. 52
四、 强化监督评估................................................................................................. 52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东与湖南省怀化市毗邻,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河池市接壤,西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抵遵义、铜仁两市,总面积30282.34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7.2%。全州辖凯里市和麻江、丹寨等15个县,有凯里、炉碧、金钟、洛贯、黔东、台江、三穗、岑巩、锦屏、黎平等10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全州常住人口355.20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81.5%,其中苗族人口占43.3%,侗族人口占30.4%。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大关,年均增长7.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5万元和1.1万元,分别增长5.4%和8.3 %,全州工业企业规模得到进一步发展。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2019年1月31日,黔东南州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成为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黔东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我州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我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总体蓝图、行动纲领,是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实施重点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等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工作框架,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应急管理,统筹增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坚持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当好人民群众的“守夜人”,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了安全保障。
(一)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
2020年与2016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累计降幅41.4%,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累计降幅32.7%,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降幅47.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累计降幅43.1%,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累计降幅83.4%,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州GDP的比重由5.29%降至1.33%,年均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为1.4人。
表1:“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三五”规划值(累计降幅) |
2016年实现值 |
2017年实现值 |
2018年实现值 |
2019年实现值 |
2020年实现值 |
实现累计降幅 |
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10% |
157 |
141 |
152 |
137 |
92 |
41.4%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 |
10% |
101 |
93 |
103 |
73 |
68 |
32.7% |
3 |
重特大事故 起数 |
— |
0 |
0 |
0 |
0 |
0 |
- |
4 |
较大事故起数 |
— |
0 |
0 |
1 |
1 |
3 |
- |
5 |
煤矿百万吨 死亡率 |
20% |
0 |
0 |
0 |
0 |
0 |
- |
6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 死亡率 |
42% |
0.108 |
0.100 |
0.101 |
0.065 |
0.057 |
47.2% |
7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6% |
5.641 |
4.755 |
4.792 |
3.212 |
24.7 |
43.1% |
8 |
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 |
5% |
34.30 |
17.14 |
8.57 |
5.71 |
17.68 |
83.4% |
全面落实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顺利完成州、县(市)两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调整完善各级安委会、减灾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职责,成立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指挥部,初步建成了适合“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指挥体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三基”(基层基础基本)工作,全州2917个村居(社区)率先在全省按照“五有”标准(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保障)建立村级应急管理服务站,在50户以上村寨建立了义务消防队。积极推进大数据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融合应用,投资2000余万元的黔东南州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完成,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为支撑、互有侧重、互联互通、安全畅通,纵向和横向有机融合的应急平台体系。整合天网、气象、消防、森防信息平台资源,推进应急资源和预警信息共建共治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运用工作水平。
(三)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
健全安全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编制灾害隐患及应急避险转移“一张图”,创新“四早五快”工作法,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黔东南州有防洪任务的各县城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了山洪灾害图片监控系统、黔东南山洪灾害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建设,公共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提高到96%以上。创新推行“双层双向”责任承诺机制和安全防范家庭主体责任“十个一”措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村消防家庭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双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建立“三个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防治清单),推进全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双排”工作。建立四级压责、宣罚并举、查改并进、建管并重全域联动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有效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存量、控制事故总量、消融事故变量,实现了连续多年森林亡人火灾事故“零发生”。
(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
按照中央、省、州的部署要求,健全和完善了州、县(市)两级政府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已建成139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328家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全州所有木质连片村寨均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建成地下建筑灭火救援、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山岳水域救援5类专业救援队;依托全州16个县(市)级人民武装部建立了民兵应急常备分队;依托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建立了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把应急保障经费纳入州、县两级财政预算优先给予安排,应急综合保障水平明显增强。在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全州先后成功处置了黎平县“6.10”特大洪涝灾害、榕江县寨蒿镇“6.10”滑坡地质灾害、锦屏县“6.14”洪涝灾害、榕江县“7.02”洪涝灾害、“2.22”雷山风雹灾害、“5.12”黎平榕江风雹灾害、“6.8”天柱洪涝灾害、“6.29”镇远暴雨灾害、“6.8”从江洪涝灾害、“7.10”榕江洪涝灾害等一系列灾害事故。
(五)社会共治成效明显
凝聚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落实好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秉持群众路线,高度重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员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推进应急管理“三基”建设为抓手,推进“1+N”信息化管理,给网格员安装应急App,实现宣传员、信息员、巡检员、应急员“四员”职责“一机通办”。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一是传统的安全风险居高不下。黔东南州农村木质连片村寨多,是全国农村火灾重灾区,全州共有2125个行政村,其中有358个200户以上木质房屋连片村寨。1945个50户以上木质房屋连片村寨中有1126个村寨未建常高压消防给水管网,未建常高压消防给水管网中部分村寨虽然建设了消防水池,但有728个村寨消防水池未达到建设标准,7万余栋木质房屋未实施电改。“十三五”期间共发生火灾1475起,死亡人数42人,火灾防控特别是农村村寨消防安全形势相当严峻。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化工、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风险较大。二是黔东南州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高速发展,带来的消防、交通、拥挤踩踏等风险急剧增加。三是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快速发展伴随更多新型风险挑战。
(二)自然灾害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全州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562个,覆盖全州16个县市,其中:特大型18个、大型35个、中型307个、小型1202个,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仍然较多,灾种多,覆盖面广,危害性大。地震灾害形势复杂,农村房屋建筑设防等级低、受地震和地质灾害威胁地点数量多、异地搬迁工作难度大。汛旱灾害严重,喀斯特地貌蓄水能力差,因降水季节性分布不均每年都发生不同程度的旱情,同时汛期持续时间长,强暴雨多,现有水库滞洪、缓洪能力不足。凯里市、施秉县、榕江县未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清水江上游缺少可以调蓄洪水的防洪枢纽工程,部分地区堤防建设存在覆盖不全面,防洪保护圈不封闭等问题,存在防洪安全隐患,乡镇防洪不达标问题突出。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巨大,全州林地面积为3269.41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1.85%,其中森林面积3065.7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7.98%,6个县森林覆盖率70%以上,全州尚未建立专业森林防火队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严重不足。
(三)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破与立”“统与分”“上与下”“防与救”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风险源头化解、预警研判、决策评估和防控协同机制尚未健全。“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生动力不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监测网络不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需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物资装备保障、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滞后。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功能区应急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基层基础基本能力问题突出。社会应急力量能力素质和规范化管理不足,灾害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亟待加强。
(一)党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摆在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为“十四五”发展规划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一系列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州委州政府全面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州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增强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黔东南平安黔东南,为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
(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州减少贫困人口96.67万人,1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大关,年均增长7.8%,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5万元和1.1万元,分别增长5.4%和8.3 %,城乡统筹发展稳步推进,基础设施条件大幅改善,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
(三)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持续增强为社会共治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健康和安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核心内容之一,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安全发展意识普遍增强,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大数据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为应急管理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近年来我省“大数据”发展战略有力实施,抢占了国际国内大数据技术发展新高地,深入推动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供重大发展机遇。在大数据的创新驱动下,高端科学技术将为风险和隐患动态监测、超前预警预报、灾害事故高效处置等方面提供重要手段,在事前预防、事中响应和事后救援与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全阶段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将会极大地提高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的科学性、精准性。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应急事业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聚焦建体系、固根本、防风险、强基础、补短板、提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绣黔东南新未来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持续推进安全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灾害事故的危害和后果。
——坚持源头管控。聚焦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从实际出发,精准实施改革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办法解决痛点堵点难点,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防抗救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提高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坚持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应急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问题,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尊重自然规律,根据黔东南特色灾害事故发展趋势和特征综合施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利用已有应急力量和资源,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建设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牢牢把握主动权。
——坚持社会共治。凝聚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落实好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秉持群众路线,高度重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理念,营造全民关注、全员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人民安全获得感。强化社会参与,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风险防控、灾害防治、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社会协同能力逐步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基本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到2035年,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实现全州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核心指标(下降指标以“十三五”平均数为计算基数)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性质 |
责任单位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州应急局,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2 |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有效遏制 |
约束性 |
州应急局,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3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04以内 |
预期性 |
州应急局,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0% |
预期性 |
州应急局,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5 |
50以上户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公共消防设施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
6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州生产总值的比例 |
1.3%以内 |
预期性 |
州应急局,州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7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2 |
预期性 |
州应急局,州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8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20000 |
预期性 |
州应急局,州减灾委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二)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急管理条块职能清晰明确,横向上“防”与“救”的责任链条顺畅衔接;结合乡镇机构改革纵向理顺乡镇应急管理体制;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机制优化高效。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80%。(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州生产总值比例持续下降。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得到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效强化提升,城乡灾害事故抵御能力明显提高,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安委会、州减灾委成员单位)
——应急管理基层基础更加稳固。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管理法制体系更加健全,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乡(镇、街道)和村庄(社区)应急能力得到巩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机构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人员素质明显提升、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增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6个。(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救援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山地灾害事故救援能力有效提高。2025年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到0.5‰,乡镇所在地多种形式消防力量覆盖率100%,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人员在24小时以内得到有效救助。(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综合应急保障能力更加增强。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应急应战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更加有效,对应急处置与救援的保障更加迅速可靠。县级应急物资仓库覆盖率达到95%,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社会协同应对能力稳步高效。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共治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统一权威高效治理模式
建立完善州、县(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负责风险研判、灾情会商、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灾害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全过程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抗震救灾、地质灾害等指挥机制。(牵头单位:州应急局、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林业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充分依托并运用好现有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格管理、多网合一”的应急管理基层治理机制,探索推进基层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职能体系,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加强应急管理力量,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多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健全应急联动协同机制,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衔接“防”与“救”、“统”与“分”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林业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气象等各类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后救助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专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在调查评估工作中的参与力度。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规范灾情信息管理,深入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灾害信息报送责任,提升基层灾害信息统计和报送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相关涉灾部门参加、灾区属地负责的灾情核定机制,健全多部门灾情会商评估机制和灾情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开展灾情会商评估和灾情信息发布工作。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加强灾害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建立完善资金直达灾区和项目机制。规范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及分配,增加公开透明度。(牵头单位:州减灾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统一领导、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工作原则,根据风险类型、风险级别和管控措施资源需求,健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明确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响应层级,细化分级响应程序,做到快速响应。落实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属地责任,加强对县、乡(镇)应对处置工作的指导,并做好上下级响应衔接及应对处置工作。建立“两委四部”自然灾害“防、治”的督查和考核机制,提升相关行业部门“防、治”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州“两委四部”办公室、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林业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建立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为基础,推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健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矿山、化工、冶金、机械、建材、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建立重点培养、严格考试、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专业能力。落实工伤预防行动计划,按规定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金中工伤预防费的比例。(牵头单位:州安委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纳入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乡镇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对乡镇(街道)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执法。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及多层级重复执法等问题,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进一步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理顺防震减灾、森林草原防火等领域执法权配置,建立消防执法跨部门协作机制。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安全监管力量,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危险废物、油气输送管道、新型燃料、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气象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全方位协调机制,整合优化州级应急管理领域议事协调机构,探索建立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涵盖多灾种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两委四部”之间、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指挥部之间、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之间、前后方指挥部之间的信息沟通共享、强化会商研判、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强化部门协同,制定政府部门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督导考核职能,确保无缝对接。落实“强州府”战略,建立健全凯里市、麻江县、丹寨县、雷山县、台江县应急处置区域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军地协同,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军队、企业等多方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州“两委四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州“两委四部”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信息报送流程,进一步落实灾害信息报送责任,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完善信息核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信息数量、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有序,做到应急有备、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形成联通指挥常态化共享机制,扩宽信息共享渠道,优化应急响应流程,有效对接各方应急资源,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处置。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各县(市)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坚持“谁报送、谁负责”原则,各部门单位对上报的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坚持“横向报送”原则,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时,须同时向属地所在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以确保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了解实情、掌握动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科学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信息支撑和数据保障。(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两委四部”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依据国家和贵州省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和修订黔东南州当前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及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衔接州人大立法规划和计划,推动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等。(牵头单位:州消安委办、州安委办,责任单位: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州司法局、州应急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公安局)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根据全州应急预案现状梳理、研究制定黔东南州应急预案管理相关配套文件,完善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针对当地灾害事故特征、发生特点,结合物资储备实际情况,完善制定修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大型活动、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预案的编制修订,推动高质量编制交通运输、矿山、化工、山洪、泥石流、滑坡、低温凝冻、暴雨等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指南。应用省级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过程管理,提升应急预案质量,以应急预案牵引应急准备。(牵头单位:州安委办、州减灾办、州防汛办、州森防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两委四部”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强化预案应用评估。根据国家关于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应急预案评估和演练为抓手,推动应急预案持续改进。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强化应急预案在演练和实战中的应用,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分地区、分行业开展常态化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指不通知参演单位演练时间、地点和演练内容的演练方式)。(牵头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统筹协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和应急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重大问题,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需求。提高应急管理领域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按照“统一构建、梯队管理、关口前移、全面监测、重在预警、主动引导”的原则,加强应急管理领域网络舆情引导制度建设,以队伍建设和技术建设为支撑,以适时适度引导为手段,以掌控网络话语权为核心,健全信息收集和通报制度,及时传递、沟通信息,加强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两委四部”成员单位)
专栏1法规制度体系重点 |
重大政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 |
三、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以推进“双控”体系全覆盖、“三个清单”全覆盖、应急网格化建设全覆盖为基点,持续深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双排”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规划、建设、运行等全周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全面推广运用“定向体检会诊”,对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开展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州各地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完善应急部门、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的灾害形势会商机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会商,实时把握全州自然灾害风险状态。在现有工业园区的基础上强化自然灾害风险区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融合,合理平衡和控制城乡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将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州安委办、州减灾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州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识别、移动互联等技术,进一步健全灾害事故感知网络。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旱情监测预警综合平台,在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上接入水务、水利、交通、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数据信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网络。强化对危化、尾矿库、油气管道、桥梁隧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测联网,提升风险末端智能感知。加强车站、机场、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流量监测,强化水、电、气、交通等城市运行数据监测,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监控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构建完善多灾种发布、多部门共用、多手段共享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具备预警信息制作、发布、传播、监控、管理等功能,拓展发布渠道和发布语种,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准确度和时效性。加快各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强化边远山区、农村社区等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州安委办、州减灾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州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严格高危行业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禁限控”目录,严格矿山安全准入,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和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决策透明度。完善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生产设备管理体系,加强矿山、危化、消防等领域特种设备安全准入。
强化隐患排查。根据法规标准并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判定标准;分类分级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闭合循环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对完善治理体系建设的推动作用;依托“双控”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功能,融通汇集各领域安全隐患信息,推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态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零容忍,约谈重点隐患单位,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进各行业源头隐患“清零”。
深化专项整治。结合“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明确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重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矿山、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实施一批专项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督促企业保障安全投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合去产能、去库存,推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和用地置换补偿,全面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加强高危行业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开展绿色智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引进先进设备、工艺与制作流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推进智能化作业和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示范,降低危险岗位现场人员数量。
专栏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 |
1. 消防安全:着力夯实乡村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管理体系建设,逐年推动完善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多产权、弃管楼、工业园区等重点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落实“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措施。聚焦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分阶段开展排查整治。全面发动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林业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气象局) 2. 道路运输安全: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依法加强对老旧营运车辆的重点监管,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3. 危险化学品: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和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及凯里、天柱、丹寨、麻江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相对集中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 4. 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批发)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提升和关闭退出,夯实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提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技防水平和能力。推广使用安全适用的烟花爆竹新工艺、新药物、新机械、新装备,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 5.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业行业企业安全: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应急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林业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局、凯里海关)。 6. 非煤矿山和煤矿: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强化灾害治理,分类落实限产、停产、关闭处置措施,严防死灰复燃。加快推进麻江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分类处置。(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等专项整治;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城市客运方面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和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等工作。(牵头单位:凯里黄平机场、黎平机场、凯里车务段、凯里工务段、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应急局、州铁路护路办、州邮政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州水务局) 8. 建筑工程: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提高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公安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应急局、消防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地方铁路“双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提升地方铁路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铁路护路办) 9. 城市建设安全:加强对各县(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督导各县(市)整治安全隐患。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大力推广使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推动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指导各县(市)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广使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指导各县(市)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发改委、州教育科技局、州工信商务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消防支队、州市场监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10. 旅游安全: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 11. 特种设备: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气瓶、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风险隐患较高的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州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 危险废物等安全: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凯里车务段)。“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局、州发改委) 13. 乡村(农村、饮水)安全: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等) 14.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整治:开展民爆物品储存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民爆智能平台”智能库房开展巡查,全面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和民爆物品储存、装卸、出入库、流向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对车辆运输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严把运输审批关。严查爆破作业单位违规实施作业、违规存放等行为,督促落实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 |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扎实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保费纳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范围,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保险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牵头单位:州安委办、组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加快推进全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16个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按照一般区域1:5万精度、重点区域1:1万精度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价。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充分结合调查评价、勘查等工作成果,对全州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中危险性大、危害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实施工程治理。在全覆盖开展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隐患自动化监测点建设,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
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脆弱性目标场所、重大基础设施周边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韧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城市内涝、地震、火灾、凝冻、暴雨等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推进城市住宅抗震加固,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安全性能。持续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固,提高农村房屋和重大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提高矿山、化工、交通、电力、油气、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资源设防标准,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提高可替代性和冗余性,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能力。(牵头单位:州减灾办,责任单位: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专栏3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
地质灾害防治:开展16个县(市)重点区域不低于1:5万地质灾害详细排查,以及重点区域(县域)开展1:1万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摸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构造和可能影响范围,准确判断地质灾害风险。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风险评价及勘查成果,及时更新我州地质灾害管理信息数据库,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
四、加强消防安全整治,提升火灾治理现代化水平
建立传统村落、重点村寨消防工作党委政府领导逐级包保责任制,县、乡镇政府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辖区农村消防工作。依托村级应急管理服务站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防火安全队伍),组织实施防火检查、隐患督改、设施维保、消防宣传、演练和扑救等工作。推广电气灭弧和终端负荷智能控制等电气防火保护装置,推动农村智慧防火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农村村寨火灾治理现代化水平。到2022年全州50户以上木质房屋连片村寨完成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防管理体系,健全灭火救援体系,达到“6641”建设要求(即:水改、电改、寨改、房改、厨改、路改“六改”,宣传、培训、检查、整改、设施、奖惩“六个到户”,村级安监员、警务助理、消防协管员、鸣锣喊寨员“四大员”、“一支消防队伍”)。2023年—2025年,推动其它村寨按照“6641”建设要求,完善农村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州消安委办、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发改委、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及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实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更加合理。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建筑、多产权建筑、弃管楼、工业园区、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单位场所和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落实“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措施。聚焦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老旧小区、电动车、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分阶段开展排查整治。推动教育、民政、文旅、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消防队站及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商贸城、物流城、大学城等在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小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装备。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居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牵头单位:州消安委办、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民政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民宗委、州文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我州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全州建设飞机灭火水源地5个、建设飞机临时起降点10个、配置无人机30套、新建可同时测量气象因子和可燃物含水率的监测站25个、对现有30个瞭望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森林火灾红外监控预警装置200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7套。建立森林防火基地和建设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群众消防救援队并配备防火装备。(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雷公山自然保护局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分步实施、逐年建设、逐步完善”的组建思路,在全州构建高层、地下、大空间大跨度、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隧道、山岳水域、地质灾害、洞穴、搜救犬、空勤等综合性消防专业救援体系。2021年全面提升地下建筑灭火救援、地质灾害救援、城市综合体灭火救援、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山岳水域救援5支专业队实战能力,依托从江、丹寨组建高速公路(隧道)救援专业队,针对灾害事故处置难点和技战术需求开展针对性训练、培养专业人员,确保发生灾害事故时能够攻坚克难、决战决胜。强化10支救援分队建设:依托凯里特勤、剑河、从江、榕江、镇远、天柱组建6支山岳水域救援分队,依托台江、丹寨各组建1支地质灾害救援分队,依托天柱组建1支危化品灾害事故救援分队,依托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科组建1支搜救犬分队。2022年依托社会力量组建1支航空救援分队,探索建立水、陆、空一体化快速救援体系;2023年在前期组建基础上,各专业队探索拟制各类装备配备和建队标准;2024年规划建设各类专业队模拟训练设施,加大高新技术装备配备力度,优化升级装备结构,完成专业队本级考核挂牌验收,所有人员持有行业相关标准资质认证。2025年配齐配强各类高精尖装备,结合实际增加或调整专业队类型,完善全州综合性消防专业救援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大力推进黔东南贵州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基地)建设,承担以森林火灾、洪涝、地质灾害等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依托从江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地质灾害救援队伍。在雷山、从江、黎平、施秉等地建立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依托主要通航河流、重点库区水域已建成的监管救助基地和救助站,建立清水江主要河流及三板溪等大型水库库区水上救援队伍,提升三板溪库区等监管救助基地应急救援能力;推进白市库区等监管救助基地应急物资装备建设。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在黔东南州东南部等防洪任务重的城市和沿江沿河企业组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牵头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凯里军分区、武警黔东南州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积极参与贵州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依托凯里黄平机场、黎平机场、黄平旧州通用机场等建设贵州黔东南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围绕航空护林、应急救援、医学救援等领域建立资源共享的航空救援体系,探索多力量联建、政企合作等建队模式,结合实际组建空中应急救援力量,打造空中快速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引导、强化服务,积极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作为政府救援的有益补充。依托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单位和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引导组建“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社会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长效沟通联络机制,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统一管理,组织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技术比武等活动,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与专业队伍共训共练、服务保障机制和奖励扶持政策。加快黔东南州国防动员综合训练基地建设,促进军民融合,深入推进应急救援队与民兵综合应急分队深度融合,联建共用;乡镇层面以基层专职消防队为主,整合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民兵预备役队伍及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力量,打造综合应急、专职消防、民兵应急“三位一体”的救援力量体系;在社区、重点消防单位、重点企业、小区物业实现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二合一”。(牵头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支撑能力
(一)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快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资金资源、社会资源等,统筹调配,综合利用,确保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共享机制,促进应急物资保障军地融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政府、军队、企业等多方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应急物资代储机制,提高协议存储比例。(牵头单位:州减灾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县(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对全州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排查摸底,统筹各类仓储资源,明晰专业储备库、代储储备库、救援基地储备库目录。结合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地区、人口密集区域和现有储备库分布,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库空间布局,构建以州级储备为支撑、县级仓储为基础、乡村储备点为补充的州、县、乡、村四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组织对全州应急物资产业全面排查摸底,确保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围绕灾害事故高风险地区、重要物资产品和交通运输能力,优化应急产业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应急输送体系。发挥高铁优势,促进铁路、公路、水路、无人机和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与军队、政府和社会物流的有效衔接。制定和完善应急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干线支线末端衔接效率,消除末端梗阻,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牵头单位: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凯里军分区、武警黔东南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装备和攻坚装备配备。推进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装备补充配备工作,加强对山岳、水域、地震和抢险救援专业队的装备器材配备,研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投入长效保障机制。着眼应对重特大、复杂灾害事故需要,加快推进应急救援关键装备轻型化、智能化、模块化建设。(牵头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
加强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按照国家、省关于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全执法人员个体防护、现场检查、监管执法、应急通信、应急救援、信息化应用等设备和业务管理系统装备,统一执法装备标准、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逐步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装备使用管理,提高装备使用率和完好率,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在现有指挥系统的基础上,采用“省级统筹,州、县分级应用”的模式,建设州、县(市)两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的应急指挥中心。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感知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一张图”、应急指挥“一张图”、“互联网+监管执法”等系统的建设应用,完善并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监管执法、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应急指挥等方面功能系统,将各级各部门分散建设的应急管理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推动相关应急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聚通用”,实现省、州、县各级指挥中心信息联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数字化、各层级行业部门值守管理智能化,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
强化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构建空天地一体化作战通信体系。建立覆盖完整、方式多样、运行协同的统一应急通信网络保障系统,打通“应急通信生命线”。加快推动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移动指挥信息网建设,解决极端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问题。无线通信实现局部区域的通信补盲或增强,迅速搭建现场通信系统,满足应急通信需求,为应急救援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有效的通信支撑和保障。卫星通信网络作为有线网的延伸和扩展,主要应用在无公网和有线信号覆盖的条件下,解决现场“最后一公里”音视频、数据等多媒体业务的实时回传。(牵头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强化专家技术支撑能力。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综合和基础保障等行业领域,建立州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承担应急处置、现场检查、调查评估、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等5大类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排查治理、科技保障、督查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减灾委、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各级党委、政府合理规划建设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求的专业化队伍,加大招录(聘)力度,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大力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业保障政策、应急管理干部工资待遇和抚恤优待政策,完善职业荣誉激励、表彰奖励制度。配齐配强专业执法监管队伍和人员,加大基层执法统筹力度。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监管人员。乡镇(街道)至少保证3人以上负责应急管理日常事务工作。村(社区)要配齐配强专兼职网格员和灾害信息员等,加强基层灾害监测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多灾种信息员“多员合一”,切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将乡镇(街道)一级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核颁证纳入应急管理执法培训和执法颁证范围,满足基层委托执法、末端执法具体需求。(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司法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专栏4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重点 |
重大工程:指挥中心建设及能力提升工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
应急物资储备品类:(1)生活类救灾物资:棉大衣、毛毯、毛巾被、夏凉被、家庭应急包、睡袋、折叠桌椅、简易厕所、炉子、场地照明灯、苫布、救灾帐篷、折叠床、棉被等物资。(2)综合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空气呼吸器、水带、灭火防护服、防化服、隔热服、防冻服、防毒面具、泡沫灭火剂、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泡沫管枪等物资。(3)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砍刀、打火把、耐火服。(4)防汛抗旱物资:编织袋、土工布、防管涌单元、抢险网兜、防洪子堤等抢险物料,救生衣、橡皮艇、冲锋舟、抢险指挥艇、40-80马力船外机等救生器材,巡堤查险灯具、大型移动灯塔、汽柴油发电机、大中型排涝泵站、水下探测设备等抢险装备。(5)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潜水泵、排水管路、应急电源、帐篷等物资装备。 |
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等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合理规划网格,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提高基层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提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府相关服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发挥基层网格在防治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作用。坚持联合、及时、协同、智能、多元共治、科技支撑的理念,充分整合现有的社会化治安综合治理、农村消防、雪亮工程、民政报灾等网格人员和村(社区)安监员力量,实现“多网合一”,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进一步提高全州城市综合防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利用公园、广场、绿地、学校、体育馆等设立一批应急避难场所,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州、县(市)、乡镇(街道)各级防灾减灾体验场所、村级应急避难场所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组织建设。(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加强城乡重要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县(市)、乡(镇)基础工程、重大设施等建设,全面排查存量安全风险隐患,着力防范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安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实施城镇防洪、江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涝区治理、水源保障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4座,规划重点涝区治理工程治理排涝河道922.2km,修建排涝渠系803.7km,修建排水管道210.9km,排洪沟15km,安装预警预报信息采集系统160套,保护涝区城镇人口17.4万人、农村人口66.6万人,保护涝区面积373.3km 2,使黔东南州“两江一河”防洪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建设;加强气象、安全生产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强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等重要基础设施防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凝冻、暴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的能力。(牵头单位:州减灾办、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继续推进全民安全素质工程,将应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公共媒体和新媒体参与的全社会应急文化宣传工作机制。利用报纸、广播和“黔东南州应急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日”等为主要载体,推动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策划推出重点报道、新闻发布、网络访谈和新媒体产品,及时充分反映工作进展成效。建立州级应急体验培训基地,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提升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应急管理全社会动员法制化建设,建立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协调机构;建立完善社会资源应急征用补偿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社会治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等共建共享共治政策机制;推动安全发展和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社区应急规范化水平,强化示范引领、模式引领、创新引领,提高全州安全发展氛围。(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管检查机制,建立由行业协会、安全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保险机构等共同参与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其开展风险评估、隐患监测治理、管理咨询、应急检测检验、教育培训等活动,加大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强化应急专家组在预警处置中的作用,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提高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警示影响力。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和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牵头单位: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四章 重点工程
衔接省级规划,积极推动建设贵州省区域应急救援基地(黔东南州)工程。基地占地面积约150亩,按照“1+5”(1:1个综合应急指挥中心,5:1个标准化救援队伍,1个综合保障基地,1个培训教育基地,1个应急物资装备库,1个直升机转运站)的建设要求,建设以应对森林草原火灾、地质、洪涝、气象灾害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专业性区域应急指挥协调中心和物资储备调运基地。主要承担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时就近快速响应、跨区域协调调度应急资源、执行急难险重救援任务等职责,具备专业性指挥协调、综合救援、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和调运等基本功能,在应对任务区域内特别重大灾害时发挥突击攻坚关键作用,可为后续抢险救援行动展开创造条件。同时,建立1个州级应急管理科普和教育培训基地,打造运用现代高科技展示手段,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知识,体验、实践防灾减灾技能的综合性科普教育场馆和培训考核基地,实施全民应急文化提升工程。在榕江、黎平建设县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综合保障基地,在月亮山片区建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和应急物资储备基地作为贵州省区域应急救援基地(黔东南州)工程的配套延伸,形成以凯里、榕江、黎平为中心辐射周边县的区域救援体系,强化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重要救援力量1小时到达全州各县。(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凯里市、榕江县、黎平县、从江县人民政府)
对接做好国家物资储备库531处改扩建工作,坚持优先使用国家库、省级库,不足部分再建设县(市)、乡村级储备库原则,对黔东南州应急物资储备库补充物资,并安装货物电梯、物资储备管理系统。补充黄平县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对已完成主体工程的锦屏县、三穗县、岑巩县、雷山县、镇远县等5个物资储备库加快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按需求完成应急物资储备;对榕江县、剑河县、麻江县、施秉县、台江县、黎平县、从江县、丹寨县、凯里市、天柱县等10个物资储备库加快完成前期选址等工作,争取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以县(市)级库为依托、逐步完善乡(镇)储备点的应急物资储备,初步形成州、县、乡、村四级贯通互为支撑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自然灾害等应急物资储备。(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衔接贵州省山地应急救援航空体系“1+5+3+10+100”建设规划任务,依托凯里黄平机场、黎平机场、黄平旧州通用机场等建设贵州黔东南航空应急救援基地,组建覆盖全州行政区域的空中应急救援力量。依托通用航空资源,探索建立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偏远山区、地面交通不便和城市人口密集区域的空中救援体系,满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森林草原防火、警务巡逻等需要。(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卫生健康局、州林业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黎平、黄平县人民政府)
完成重点区域重大森林火险隐患详细调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查明重点区域防火救火能力,形成森林火灾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森林火灾防治区划图。全州建设飞机灭火水源地5个、建设飞机临时起降点10个、配置无人机30套、新建可同时测量气象因子和可燃物含水率的监测站25个、对现有30个瞭望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森林火灾红外监控预警装置200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7套。建立森林防火基地和建设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群众消防救援队并配备防火装备。(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雷公山自然保护局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依据《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标190-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法规,加强黔东南州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建设模拟训练设施用于真火训练、油罐火灾扑救、水下救援训练等。加快战勤保障物资储备站的搬迁入驻。根据城市消防安全和综合防灾的需求,结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城市消防站规划规范》,着力填补消防站辖区覆盖空白。(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农村消防安全示范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村寨消防经费投入,完成50户以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的“水改”、“电改”、“厨改”工程,在重点村寨,达到“6641”建设要求;到2025年,推动其它村寨按照“6641”建设要求,完善农村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推广电气灭弧和终端负荷智能控制等电气防火保护装置,推动农村智慧防火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农村村寨火灾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凯里供电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继续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程,实现隐患“双排”信息监管,定期对全州重点行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尾矿库的闭库治理工程,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绘制县(市)级1:5万和重点区域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和综合防治对策报告成果库。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重点区域 1:1万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完成州、县(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和危险性评估,编制县(市)1:5万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价图。实施榕江、剑河、天柱等三个地震监测台站网改扩建工程,提高地震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助力乡村振兴,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实施清水江流域(凯里市)河道治理工程,提高沿岸防护区防洪标准,使凯里市城区治理河段河道行洪能力达到30年一遇,远期通过上游宣威水库调蓄后,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实施舞阳河(镇远县段)治理工程,使镇远县城防洪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乡镇(清溪、羊坪镇)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牵头单位:州减灾办、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级统筹,省、市、县分级应用”的模式,建设县(市)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的应急指挥中心业务保障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以现有指挥中心软硬件设备为支撑,围绕提高远程调度指挥能力,购置无人机通信、卫星通信、远程喊话等相关设施设备,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聚合政法、气象、公安、交管、水务、自然资源、地震、城市管理等现有监测监控资源,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体系,提升数据聚集、联通、共享,为现场信息获取、灾情研判、应急管理决策辅助等提供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的组织优势,保证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正确制定和执行的制度优势,把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充分发挥“两委四部”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把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任务推进情况等作为区域和产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
二、确保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各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制定规划投入保障方案,落实投入渠道和规模,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项目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落实重点项目建成后的日常运行和资金维护。加大对贫困地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投资的倾斜力度。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健全相关经济保障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防灾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作用。州、县(市)级财政重点对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应急管理投入力度,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计划并根据实际需求逐年递增。
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利用好省、州专家平台,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实力的企业等在科技技术支撑方面的作用,加快先进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应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协助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由州安委会办公室和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