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财工环〔2024〕1号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25号)、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州级财政预算和州政府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纪要,现将2024年度州级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配套资金2519.98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详见附表)。该项支出列入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省、州、县(市)4:3:3承担比例,足额将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配套到位,及时将资金兑现给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各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管,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和延期拨付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
附件:1.黔东南州地方公益林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黔东南州地方公益林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
黔东南州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黔东南州地方公益林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配套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黔东南州地方公益林202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州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