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榕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扎实做好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的推广使用,认真履行公车监督管理职责。2023年,全县公务用车新能源车辆更新比例达到50%,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排名全州第一。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落实。深刻认识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有效措施,通过“全面宣传+点对点”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宣传,不断加强公共机构更新配备新能源汽车意识和工作力度,切实营造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浓厚氛围,切实从源头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是优化购置流程,严控审批源头。严格按照省、州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最新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车购置审批环节,将车辆是否是新能源、是否超标等作为审批重要内容,并对提交审批的车辆购置申请,均建议相关采购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同时,主动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最新要求,并要求购置公务用车单位统一将购车申请提交县政府分管公务用车的副县长专题会议研究,对不采购新能源车辆的购置申请,提出反对意见,切实从源头上把控公务用车采购。
三是强化沟通对接,加强跟踪服务。主动与车辆更新部门沟通对接,大力宣传推介选择更新新能源车辆,并围绕新能源车辆使用情况、油耗对比情况、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新能源车辆的看法等内容,分别发函向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6个更新配置新能源车辆部门了解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全县新配置新能源车辆的使用情况、油耗对比情况等情况,积极协调解决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更好推广新能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