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0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机制”。为深入推进政党协商、政府协商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如何做好知情明政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以《贵州省人民政府建立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办法》为蓝本,分为五章二十二条。第一章“总则”,共两条,说明制定的依据,明确了目标和意义。第二章“搭建知情明政的平台”,共七条,规定州政府为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搭建的七个知情明政的工作平台。第三章“畅通知情明政渠道”,共六条,规定了与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建立对口联系的州政府工作部门。第四章“保障措施”,共四条,规定了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州委统战部的工作职责。第五章“附则”,共三条,对各县(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政策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时间。
三、创新措施
(一)第二章增加“第五条 州政府召开部分专题性会议,研究重大政策、计划、措施,视其内容,经州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可邀请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会议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第二章增加“第八条 州政府在出台重大政策、决策、规划、计划前,可视情事先委托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参考。”
(三)第三章(第4页)增加了“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因工作需要对接未纳入对口联系的州政府相关部门的,应由州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临时对口联系关系,确保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顺利开展工作。”
(四)州政府部门对口联系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主要是根据党派的重点分工领域、会员的分布情况以及工商联经济界别的特点来划分的,民建州委、州工商联因都是以经济界为主体,共同联系10个政府部门(较省里多2个),民进州委联系6个政府部门(较省里多1个),民盟、农工党州工委分别联系5个部门(与省里持平),民革基层委员会、致公党州支部分别联系4个部门(民革较省里少2个,致公党较与省里持平)。
(五)将第五章第二十条“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工作。”改为“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