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供销社结合单位职责职能,逐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21条内容要求,主动在单位门户网站更新政策法规解读、部门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共计25条。其中,政策解读有关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信息2条,发布文件通知4条,发布单位职责要点1条,单位基本信息1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编辑简报信息114期,在单位门户网站共累计发布州本级及各县(市)社信息7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相关内容。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于所报送或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过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州供销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中华合作时报》和黔东南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gov.cn/)公开,另以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qdngxs.qdn.gov.cn/)以及报刊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5.监督保障:州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并安排有工作人员负责网站日常工作,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有明确的网站信息保障联络员。2021年,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办举办的政务培训,2021年11月16日,州社机关理事会办公室组织机关各科室及企业负责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培训,接受相关考核,对出现的网站不合格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条 |
0条 |
1条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条 |
0条 |
0条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条 | ||
行政强制 |
0条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同时从事多项工作,导致信息质量和数量等方面都受到影响。二是部分信息编写更新不及时,在时效性上达不到要求。三是信息内容的编写不够详实生动,在信息采用上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照《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要求,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保证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做好信息审查工作,不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向政务信息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学习,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应公开的信息公开,提供快捷便民服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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