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21年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同时发布在黔东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上(http://ly.qdn.gov.cn/),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州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了《关于印发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黔东南州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欧洲投资银行贵州省黔东南州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营造林检查验收办法及相关规程的通知》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通过局政策法规科审查,报州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备案,同时录入司法云平台。本年度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5条,“黔东南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69条,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客户端发布43条,当代先锋网发布2条,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2条,黔东南日报171条及其他宣传媒体采用。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开设依申请公开说明、表格下载、在线申请、无需登录在线申请、在线查询栏目,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州林业局向州政府信息办报送政务信息278条,被采用232条;向省林业局报送360条,被采用112条;由州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网报送信息64条,被采用22条。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结合州网信办对网站指示精神,严格把关新媒体内容审核,杜绝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过度娱乐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严格落实信息采编“三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采编秩序和采编行为,确保稿件信息高质量、无差错,确保我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舆情监测。今年3月我局组建了一支“林业网络舆情”工作群,持续监测公众关注的涉林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敏感事件监测专题信息,全年在协同以便函方式转发“林业网络舆情”涉及县市、部门,全年共转发36件,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确保第一时间内发出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明确了政务公开人员,每季度向全局、局直属通报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二是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和发布了《黔东南州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黔东南州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处室、责任到人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体现在:一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力度不强;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不够全面,导致有时会被动。
(二)改进措施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查力度,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我局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更好地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黔东南州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8250197)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