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09 17: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黔东南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东楼二楼237室,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78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黔东南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新《条例》施行,着力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切实落实国家和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1年全州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6万条,涉及规划计划、财政资金、疫情防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是组织机构信息。完善公开37家州直单位、16个县级政府组织机构信息。二是各类规划计划。设立“规划计划”专栏,集中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各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信息,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历史规划。三是财政资金信息。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及每月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四是疫情防控信息。通过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疫情公告、防控政策、疫苗接种等信息。五是民生领域信息。按月公开“十件民生实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实施进展情况。六是重大政策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创新解读形式,实现政策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2021年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32期,其中文字解读25期、图片解读5期、视频解读2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州各级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2件,同比增加7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2021年办结174件,结转下年继续办理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危房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突发公共事件预案6个方面,绝大部分依申请公开信息与申请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3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引发行政诉讼2件,其中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制定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准确界定、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二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严密防范信息安全、泄漏事故。三是组织开展全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快构建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升级改版全州政府门户网站,优化页面设计,完善平台功能,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全州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设置“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目前全州正常运行政府网站50个,其中,州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州级各单位政府网站33个,县(市)政府门户网站16个。二是办好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新媒体。出台《黔东南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审批流程,规范了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2021年,全州纳入日常监管台账的政务新媒体账号106个,其中:州级政务新媒体74个,县级政务新媒体32个,州政府办公室按照每周一查的方式,对全州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全年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5个,关停政务新媒体“僵尸号”18个。三是做好政府公报编印发行,2021年共编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公报》6期,每期发行6400册,全年共发行38400册,刊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各类政策文件146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黔东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全州2021年政务公开32项重点工作逐项分解,加大工作方案推进完成情况检查督促力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强化目标考核。制定《2021年黔东南州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评估方案》,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州直机关2021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本年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期,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全州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以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7期。6月17日至18日,州政府政务信息中心主要领导带队赴台江、三穗、雷山等对县(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6

94

4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8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5610

行政强制

563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084.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6

7

11

4

3

1

1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8

7

11

2

2

1

1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2

1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8

7

11

4

3

1

1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0

1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一是重点领域公开广度深度有待拓展;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2年,我州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密切关系民生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含金量”。二是深入推进重大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细化解读要点、拓展解读方式。要按照“应解读、尽解读”原则,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覆盖面。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通俗易懂地开展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及时、准确答复办理,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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