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5-8222201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0855-8222804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原老附中)0855-8500564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金井路11号0855-8223252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政府综合大楼3楼0855—822221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州政府三楼0855-8063983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永乐路2号0855-8512262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开怀街道政法小区0855-822385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0855-8223178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金山大道83号0855-822160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0855-822127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0855-8689128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友庄路12号0855-8220791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新村大坳公路东侧黔东南州环保业务监测执法业务办公楼0855-8222487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永华巷7号0855-822110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0855-8222194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0855-8227621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北路54号0855-835006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5号东兴大厦10楼0855-2230011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银桂大道中段州图书馆六楼0855—2265678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25号0855-3810253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环城北路54号0855-8219231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大礼堂5楼0855-8223595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迎宾大道6号0855-8250312
凯里市文化南路8号0855-8222817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营盘东路5号0855-8223414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0855-8684800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大楼五楼0855-822379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金井路11号(州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大楼11楼)0855-8230769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5号东兴大厦8楼0855-8222864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文化北路28号0855—8250197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0855-2101905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文化南路2号308室0855-8275333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韶山南路七号0855-3820005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开大道16号畅达国际广场“市民之家”三、四楼0855-8685625/0855-8685636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市府社区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1-2层0855-8250921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凯开大道26号市民之家办公楼6楼0855-3331188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45号0855-8221620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营盘西路24号依申请公开说明
一、办理流程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确定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内部所设置的相应办事机构,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
(二)提出申请
1、获取和填写申请表
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提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政府及相关部门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二、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办理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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