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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通讯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5-826185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发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黔东南府发〔2022〕10号和黔东南市场主体领发〔2024〕2号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黔东南府发〔2022〕10号和黔东南市场主体领发〔2024〕2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6 11:37

黔东南府发〔202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黔东南府发〔2022〕10号)、《黔东南州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资金管理办法》(黔东南市场主体领发〔2024〕2号)文件予以废止。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5年6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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