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25〕29号
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州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删减后公开)
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以下简称“奖补项目”)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备案的《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标准实施油茶良种基地提升、基地建设、加工仓储提升、品牌建设及市场营销、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六大工程,到2030年,建成高标准油茶林12.86万亩,打造集中连片300亩以上高标准油茶示范基地104个,实现茶籽收储能力10.2万吨、茶油加工能力2.92万吨,推动项目区茶油亩产量达19.95公斤,全产业链年总产值突破63.57亿元,带动就业228.61万人次,种植户亩均年收入达2600元。
二、工作任务
项目总投资10.28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亿元、省级资金2亿元、州县配套0.5亿元、社会资本1.786亿元。项目建设涉及岑巩、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黄平和镇远9个县。
(一)油茶良种基地提升示范工程
1. 建设内容:在黎平、天柱和锦屏3个县升级改造油茶良种采穗圃共3个,面积240亩;升级改造油茶育苗基地3个,面积1200亩。
2. 实施方式:由州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州林业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州林产中心”)或委托项目县林业局按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相关要求采购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省林业局批复的《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作业设计》(以下简称《作业设计》)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二)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
1. 油茶林营造
(1)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油茶林128601亩,其中:新造97842亩,更新改造12067亩,抚育改造18692亩。
(2)实施方式:基地建设所需的种苗、肥料等物资由州林产中心或委托项目县林业局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统一采购、分发到基地经营主体;基地建设所需劳务由项目县组织经营主体按照《作业设计》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2.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内容: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76201亩,生产道路200千米。
(2)实施方式:由州林产中心或委托项目县林业局按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相关要求采购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作业设计》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凯里供电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三)油茶加工仓储提升工程
1. 建设内容:建设油茶果(籽)初加工基地15个、仓储物流基地12个,技改提升加工企业3家、改造提升加工小作坊32个,实施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4个。
2. 实施方式:由项目县组织企业、小作坊等经营主体按照《作业设计》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四)品牌建设及市场营销提升工程
1. 建设内容:积极打造黔东南山茶油子品牌,进一步丰富“苗侗山珍”区域公用品牌。加强油茶产品质量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品牌文化宣传推广;开展市场调研,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等。
2. 实施方式:由州林产中心按照《作业设计》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五)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
1. “油茶+中药材”复合经营示范建设
(1)建设内容:在油茶林中套种黄精、太子参、姜黄、射干等中药材14000亩。
(2)实施方式:由项目县组织经营主体按照《作业设计》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2. 油茶产销一体融合示范带建设
(1)建设内容:打造产销一体融合示范带,重点建设产销一体融合点10个、联合体5个。
(2)实施方式:由项目县组织经营主体按照《作业设计》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六)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示范工程
1. 油茶科技攻关
(1)建设内容:开展高产稳产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技术集成研究、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研究,制作油茶丰产栽培技术手册及教学视频,建设油茶数字化全产业链平台。
(2)实施方式:由州林产中心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采购实施单位,实施单位按《作业设计》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2. 油茶技术推广及成果应用
(1)建设内容:建设油茶技术推广服务点10个;开展油茶技术培训10次(每次150人以上);开展基地建设实绩评价3次;建立油茶科技创新激励,对加工产品研发、科技型企业认定和科技项目合作平台建设进行奖补。
(2)实施方式:由州林产中心或委托项目县林业局按照《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其中,油茶技术推广服务点建设、技术培训采取政府采购或报账制方式实施,基地建设实绩评价采取政府采购和“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其他建设内容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5年(2025~2029年),2030年全面验收。其中,营造林建设包括一年新建和四年抚育管护,2026~2029年的营造林抚育管护需延续至2030~2033年。
(二)工作步骤
1. 前期准备(2025年5月~10月)。制定奖补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采购第三方单位编制《作业设计》,经省林业局批复后报国家林草局和财政部备案。
2. 组织实施(2025年11月~2029年12月)。州林产中心、各项目县按照《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同时采购监理和审计单位,对奖补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跟踪审计,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遵循市场化原则,积极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合作模式,引导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鼓励农户通过土地入股、务工等多元方式参与经营,订单收购,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实施主体或经营主体提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 检查验收(2025年12月~2033年12月)。
阶段验收:对于油茶良种基地提升、基地建设、加工仓储提升及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后,由项目实施主体或经营主体自查合格并申请县级验收,县林业局组织全面验收合格后,报请州林产中心组织开展州级验收;对于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提升、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工程,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后,由实施主体开展自查验收合格后,报州林产中心组织开展州级验收。
竣工验收:项目全面竣工后,由项目县向州林产中心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州林产中心按相关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提升、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等工程验收存在的问题由州林产中心督促实施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其余工程由项目县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4. 资金兑现(2025年12月~2033年12月)。油茶良种基地提升、基地建设、加工仓储提升及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由项目县林业局按要求收集整理报账资料(对其真实性负责)并审查合格后报州林产中心审核,经州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提升、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示范工程由州林产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报账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程序兑现奖补资金。
本项目的中央、省级资金按固定比例分6个年度(2025~2030年)下达,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年度下达的中央、省级资金可统筹用于提前完成的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州奖补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由州长任召集人,常务副州长、分管副州长任副召集人,负责统筹领导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责任分工,各尽其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州林业局,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指导项目县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县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管理。州、县要根据实际需求将奖补配套资金足额纳入同级预算,县级配套资金上交州级财政统一管理和使用;州财政局会同州林业局加强对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强化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强化用地保障。项目县人民政府负责油茶良种基地提升、基地建设等工程建设用地落实,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并组织采伐腾地。林业、自然资源和水务等部门要做好项目用地会审,严禁将会审通过后的地块动态调整为耕地,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的稳定性。
(四)强化技术服务。州级组建技术顾问专家团队和州级技术服务工作组,分别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现场指导、跟踪服务等。项目县林业局和乡镇(街道)要组建技术质量监督指导组,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实施主体或经营主体规范施工、按时保质推进,并及时完成落地上图等相关工作。
(五)强化项目监管。由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直相关部门及第三方监理机构重点对项目实施、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管。压实县级技术质量监督指导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项目建设纳入州级林长制工作,统筹推进,全面提升项目质效。明确产权归属和后续管护责任,油茶良种基地提升工程、基地建设示范工程和加工仓储提升工程等建设形成的资产产权归经营主体所有,由产权所有人承担具体管护工作。
(六)强化档案管理。州、县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全面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相关档案资料,并分类整理汇编成册,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各项目县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当年档案资料报送州林产中心统一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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