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2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推进政务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互联互通、审批双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公开发布)
黔东南州推进政务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互联互通、审批双向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202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2〕7号)文件精神,推进黔东南州政务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政策互联互通、审批双向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贴近企业实际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锦绣黔东南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优质政务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桥头堡”建设和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创业,全面对标大湾区政务服务,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优化提升我州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州政务服务与大湾区无缝对接。力争2023年4月底前,与佛山市实现审批双向服务;2023年6月底前,与江门市、肇庆市实现审批双向服务;2023年12月底前,与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等地实现审批双向服务,不断拓展与大湾区审批双向服务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信任为先、审批在后”的原则,优化项目审批方式,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和容缺审批制,积极探索“标准地”供应、“带项目方案”出让土地等措施,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州产业政策、定位及规划的新建、扩建的自愿参加“拿地即开工”推进机制的项目,通过前期介入,在取得正式用地许可手续前,提前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和技术咨询,预审相关技术文件,在土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创新供地方式。推行“标准地”供应方式,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及重点项目管理部门建立“标准地”控制指标体系,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环保要求、产业方向、安全生产要求等基本指标,其他评估事项按照区域评估要求同步推进,并实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实施“带项目方案”出让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拟定“带项目方案”出让项目清单。列入清单内的项目在土地出让前,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先行编制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的一部分直接使用。优化项目审批方式。规范“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完善项目前期辅导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建设项目,按照“方案编制—技术审查(模拟审批)—土地出让—报建发证”四个环节完成投资项目,快速完成合同签订、立项、规划、施工许可审批,全流程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编制阶段要提前组织开展勘察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放线报告、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节能报告等编制工作。技术审查阶段由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应急、消防、气象等相应职能部门人员进行技术方案联合审查并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土地出让阶段提前准备土地竞拍成功后需要签订的相关文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报建发证阶段待项目单位提交施工许可证等相关申请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前期并联预审意见,3个工作日内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完善项目监管。由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覆盖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技术服务等各环节监管机制,强化项目准入、项目建设、竣工投产事中事后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把失信企业以及企业法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失信名单。(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商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二)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聚焦法人和自然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佛山市政务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降成本指标,比对出我州可进一步优化提升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审批时限、社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低压非居民客户报装以及涉及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完成政务服务事项与大湾区全域全项对标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与广州市、深圳市、江门市、肇庆市、珠海市、中山市、东莞市、惠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对标工作,努力实现在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方面与大湾区无缝衔接,提升我州政务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推行审批双向服务
(一)设立“跨省通办”窗口,完善线下服务。在黔东南州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大湾区跨省通办窗口”,配备窗口人员及通用设备,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大湾区“跨省通办窗口”,做好双向系统授权,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平台开展“异地代收代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申请材料流转。(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二)推行“全程网办”服务。全面梳理“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网上申报网站、手机APP等网办平台,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网上服务平台操作培训,确保窗口工作人员具备申报辅导能力,对纳入“全程网办”清单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在线申办全程辅导。依托“全程视频设备”提供异地办事远程咨询、导办、预审、屏幕共享、材料批注、文件传输需求等服务,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率。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决定权属地部门实时审批,限时办结,结果邮寄送达。(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推行自助办理服务。进一步梳理可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自助办理服务。依托佛山市和我州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通过相互授权的方式,将自助办理系统嵌套至双方自助办理平台,让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就能申报异地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打造面向大湾区网上服务专区。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泛珠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资源,建设“黔东南州”服务专区,发布黔东南州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需求。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完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政策兑现、生态旅游、金融服务、就业创业等功能板块,将服务专区打造为黔东南改革成果展示窗口。为大湾区企业群众提供了解黔东南、投资黔东南和在线办事专属通道。(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五)加快推进与大湾区政邮合作。积极与大湾区邮递企业对接合作,按照资费从低原则,统一制定寄递标准,办件结果寄递费用承担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
(六)建设“企业之家”“人才服务驿站”,实施帮办代办服务。设置“企业商务服务中心”“企业诉求接处中心”“惠企政策兑现中心”,将企业服务事项和人才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企业之家”“人才服务驿站”。建立健全项目前期辅导服务机制,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做好重点企业投资项目的帮办代办服务,根据企业意愿和委托,为企业提供全部或部分审批流程的无偿帮办代办,确保项目精准、高效落地。完善运行机制,打造一支职业化的帮办代办队伍,为企业和人才提供特殊服务渠道,搭建企业人才需求和人才科技成果转化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工作统筹。成立以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等部门首席事务代表组成工作专班,强化工作调度。各牵头单位要对标佛山市,制定相关优化提升具体实施方案,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业务一科王珊珊,联系电话:13508557100);并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照工作要点和要求,强化工作调度,开展工作绩效管理。州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问效,鼓励各级各部门大胆创新,持续对标大湾区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时更新调整黔东南州有关政策。
附件:黔东南州推进政务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互联互通、审批双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黔东南州推进政务服务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互联互通、审批双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应武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曾武松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 欣 州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冯 刚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树忠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彰瑜 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刘小铁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光成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陆 军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魏述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君 州水务局副局长
唐勋忠 州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杨序锋 州商务局副局长
秦泽云 州应急局副局长
兰政英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林 州医保局副局长
张香镔 州乡村振兴局督查专员
杨东平 州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芳远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陈 兵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丁 旻 州气象局副局长
各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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