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22〕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关于能源保供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煤电保障,坚决防止大面积拉闸限电问题出现,经州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州煤电保障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煤电保障供应和运行调度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煤电保障和运行调度,强化督促指导,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大电煤保供协调力度,全力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应武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曾武松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 琼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冉 超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宇 凯里供电局局长
成 员:潘 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龙 森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姜立先 州生态环境局督察专员
杨学礼 州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罗小庆 州应急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鑫林 凯里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冉超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的,由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汇总提请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的议题,对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预备性协商讨论;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调度会商并及时向组长报告全州煤电保供工作情况;加强与各重点电力企业及用能单位的信息沟通,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需明确具体一名联络员,配合完成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问题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也可邀请相关县(市)政府及其他单位参加。
(二)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形成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将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