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黔东南州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30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战略目标,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基本方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良种、良机、良法、良田深度融合。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水平,增强粮食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降低。2021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2万亩 (水稻面积稳定在233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27万吨(详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州政府将择时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状。各县(市)围绕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快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以县级为单位制定年度粮食生产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主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将粮食生产计划落实到具体粮食种类,面积落实到田到户,并于2月底前将本县(市)粮食生产方案报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各县(市)要抢抓农时,加快春耕春播进度,尽力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同时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等旱杂粮生产,推动实现春播满栽满种,确保水稻面积稳定在233万亩以上。推广良田高效耕作制度,提高粮食复种指数。要抓紧摸清撂荒土地底数,分类施策,组织发动群众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开发利用复垦耕地,坚决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以坝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1年全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万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进一步摸清“非粮化”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粮化”增量问题,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的监管,防止“非粮化”倾向,为稳定提升粮食产能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技”战略,聚焦主要粮食作物,提高育种创新能力,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及良种推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要结合实际筛选确定粮食主导品种,推介发布配套主推技术,推广以优良品种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组装配套和集成攻关,强化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集成推广减肥减药、省工节本的绿色技术模式与物质装备,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态种养结合,提高肥料、农药利用率,实现减量增效。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加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等技术推广,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订单生产,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开展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做好防灾减灾应对。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水稻“两迁”害虫等病虫害防控工作,提早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早制定农业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防治方案,完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落实应对措施。加强洪涝、高温、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监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防雹增雨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防范自然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金融办、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各级财政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落实,充分发挥好各项种粮扶持政策的激励效应,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银企对接,创新适合粮食生产需求的金融信贷产品,缓解粮食生产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金融办、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组织召开粮食生产专题会议,细化安排2021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好种子、肥料、农药和农膜等物资储备、调运,保障农资供应充足。要进一步加强农资质量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保障农民利益。
(三)强化工作调度。要严格执行粮食生产半月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分析,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生产形势。调度情况由州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州人民政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年底前以县(市)人民政府名义将今年粮食生产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州人民政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任务落实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
附件:2021年各县(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 件
2021年各县(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
项 目 |
粮 食 |
其中:水稻 | ||
|
县(市) |
面积(万亩) |
产量(万吨) |
面积(万亩) |
产量(万吨) |
|
凯里市 |
26.01 |
8.78 |
14.61 |
6.33 |
|
黄平县 |
33.81 |
11.76 |
20.72 |
8.95 |
|
施秉县 |
19.79 |
5.42 |
7.18 |
3.11 |
|
三穗县 |
19.35 |
5.83 |
9.11 |
4.10 |
|
镇远县 |
30.12 |
8.79 |
15.81 |
5.90 |
|
岑巩县 |
26.46 |
8.16 |
13.00 |
5.53 |
|
天柱县 |
29.48 |
10.69 |
17.05 |
8.29 |
|
锦屏县 |
20.74 |
6.37 |
9.93 |
4.59 |
|
剑河县 |
19.38 |
5.70 |
10.85 |
4.34 |
|
台江县 |
15.49 |
4.64 |
8.24 |
3.46 |
|
黎平县 |
44.11 |
15.39 |
30.73 |
13.35 |
|
榕江县 |
31.17 |
8.72 |
20.73 |
7.21 |
|
从江县 |
33.41 |
12.26 |
25.61 |
10.85 |
|
雷山县 |
17.05 |
4.46 |
10.02 |
3.30 |
|
麻江县 |
20.77 |
5.65 |
10.85 |
4.39 |
|
丹寨县 |
14.86 |
4.38 |
8.56 |
3.30 |
|
合计 |
402 |
127 |
233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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