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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1-589528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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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7 09:45

黔东南府办函〔202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黔东南州2021年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30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战略目标,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的基本方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良种、良机、良法、良田深度融合。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水平,增强粮食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降低。2021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2万亩 (水稻面积稳定在233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27万吨(详见附件)。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州政府将择时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状。各县(市)围绕下达的目标任务,尽快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以县级为单位制定年度粮食生产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主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和相关责任人,将粮食生产计划落实到具体粮食种类,面积落实到田到户,并于2月底前将本县(市)粮食生产方案报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各县(市)要抢抓农时,加快春耕春播进度,尽力扩大水稻种植面积,同时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等旱杂粮生产,推动实现春播满栽满种,确保水稻面积稳定在233万亩以上。推广良田高效耕作制度,提高粮食复种指数。要抓紧摸清撂荒土地底数,分类施策,组织发动群众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开发利用复垦耕地,坚决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夯实粮食生产基础。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以坝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1年全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7万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进一步摸清“非粮化”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粮化”增量问题,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的监管,防止“非粮化”倾向,为稳定提升粮食产能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落实“藏粮于技”战略,聚焦主要粮食作物,提高育种创新能力,促进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及良种推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要结合实际筛选确定粮食主导品种,推介发布配套主推技术,推广以优良品种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组装配套和集成攻关,强化农业技术服务,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粮食高质量发展。集成推广减肥减药、省工节本的绿色技术模式与物质装备,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态种养结合,提高肥料、农药利用率,实现减量增效。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加大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等技术推广,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订单生产,提升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开展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做好防灾减灾应对。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马铃薯晚疫病、水稻“两迁”害虫等病虫害防控工作,提早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早制定农业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防治方案,完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落实应对措施。加强洪涝、高温、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监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防雹增雨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范围,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防范自然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金融办、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各级财政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落实,充分发挥好各项种粮扶持政策的激励效应,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银企对接,创新适合粮食生产需求的金融信贷产品,缓解粮食生产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金融办、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粮食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抓好落实,要组织召开粮食生产专题会议,细化安排2021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各县(市)和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好种子、肥料、农药和农膜等物资储备、调运,保障农资供应充足。要进一步加强农资质量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保障农民利益。

(三)强化工作调度。要严格执行粮食生产半月调度机制,及时调度分析,全面真实客观反映生产形势。调度情况由州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和州人民政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年底前以县(市)人民政府名义将今年粮食生产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州人民政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任务落实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予以追责。

附件:2021年各县(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  件

2021年各县(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项 目

粮 食

其中:水稻

县(市)

面积(万亩)

产量(万吨)

面积(万亩)

产量(万吨)

凯里市

26.01

8.78

14.61

6.33

黄平县

33.81

11.76

20.72

8.95

施秉县

19.79

5.42

7.18

3.11

三穗县

19.35

5.83

9.11

4.10

镇远县

30.12

8.79

15.81

5.90

岑巩县

26.46

8.16

13.00

5.53

天柱县

29.48

10.69

17.05

8.29

锦屏县

20.74

6.37

9.93

4.59

剑河县

19.38

5.70

10.85

4.34

台江县

15.49

4.64

8.24

3.46

黎平县

44.11

15.39

30.73

13.35

榕江县

31.17

8.72

20.73

7.21

从江县

33.41

12.26

25.61

10.85

雷山县

17.05

4.46

10.02

3.30

麻江县

20.77

5.65

10.85

4.39

丹寨县

14.86

4.38

8.56

3.30

合计

402

127

233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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