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20〕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黔东南州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黔教(委)发〔2020〕17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5号)要求,为抓实抓好全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紧扣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和自主创业,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
二、目标任务
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提供精准就业服务,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就业见习等基层成长计划,招募111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就业,派遣1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西部计划”岗位招募400名以上,“特岗计划”招聘 638名;实施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公务员招考265名,事业单位招聘2466名(其中: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31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60名,专项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160名);扶持7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确保2020届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搭建供需平台,推进市场就业一批。
1.精准建立“两个台账”。一是精准建立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台账。强化实名制就业服务,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数据库,精准掌握其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就业状况、就业意愿等基础信息,精准建立高校毕业生信息实名制台账。二是精准建立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台账。加大本地企业用工岗位收集筛选,重点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类、技术类、新型行业类岗位;同时强化与对口帮扶城市、“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协作对接,加大省外优质岗位收集筛选力度,精准建立优质岗位信息数据库,为我州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打好基础。各县(市)要于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两个台账”建立并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开展专项招聘活动。结合2020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系列专项活动,6月至12月,举办专场招聘、校园招聘会,依托“两个台账”精准开展线上线下人岗匹配,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各县(市)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9月底前完成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2场以上,线上招聘活动3场以上,完成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等活动。同时,利用东西部协作资源,配合做好11月杭州市人才专场招聘大会,促进黔东南籍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团州委、州内各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3.开展政策宣传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知晓就业创业信息、主动接受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8月15日前将本地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联络清单打包向毕业生推送,推动政策落实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内各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援企稳岗,促进企业吸纳就业一批。
1.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州内各国有企业在年度用人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专项招录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向其中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倾斜,今年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原则上应高于去年,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各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加或有序组织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加大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积极兑现企业稳岗返还、定额税收减免、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帮助各类企业克服疫情影响 ,引导其挖掘岗位资源,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内各国有企业,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民营企业就业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现代服务业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吸纳一人按规定给予800元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强化东西部协作,积极鼓励黔东南籍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在杭就业,享受杭州市对在杭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专项计划,引导基层就业一批。
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行动。全州计划派遣就业见习1000人,9月30 日前完成就业见习派遣工作。鼓励见习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并优先留用,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并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贴及补助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行动。全州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项目 111名,“西部计划”岗位招募400名以上,“特岗计划”招聘638名。三项基层服务招募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开展定向招录、招聘。(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委组织部、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3.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行动。对现有空缺编制进行盘点,统筹拿出431个岗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定向招聘,充实基层农技、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队伍,重点面向我州脱贫攻坚一线乡镇。(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4.实施参军入伍、升学深造、定向招聘行动。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今年全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160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视部队服役经历为基层工作经历,足额落实入伍政策、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学费资助、复学升学等政策,今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60名。州内各高校要扩大毕业生再教育机会,适当扩大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专升本招生规模,通过升学机会提高就业能力。(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征兵办、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内各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一批。
1.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需要,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有条件的高校要开设创业培训点,让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GYB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每天100元给予培训补贴,取得SYB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人每天120元给予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和适岗能力。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内各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2.强化服务支持毕业生创业。建立创业项目库、创业导师库,通过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跟踪服务为毕业生成功创业提供服务。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毕业生创业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补贴政策、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对离校2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农村产业革命,到食用菌、蔬菜、茶叶、花卉、香猪、稻渔综合种养、蓝莓、中药材、油茶等12个重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经营场地的,给予每月最高500元、最长不超3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给予个人最高20万元、企业最高不超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利用杭州资源,鼓励黔东南籍杭州高校毕业生在杭创业,按规定享受杭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发展多种经济,鼓励灵活就业一批。
推进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加大对“互联网+”、大数据、大扶贫等平台经济支持力度,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催生新岗位新职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新就业形态就业创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2年、最高不超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通过平台创业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个人最高不超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保障,兜底就业一批。
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全州新增开发60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安置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由用人单位承担。(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体责任,紧盯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谋划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工作有领导、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要优化政策落实机制和办事流程,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要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共商解决难题的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职能职责,州就业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要加大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建立一月一调度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高校毕业生“六个一批”落地落实。对在工作推进中政策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将进行追责问责。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州实际,充分考虑疫情因素,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电视台、各单位电子宣传牌等渠道,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要深度发掘高校毕业就业创业成功案例,拍摄制作小短片,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播放,引导高校毕业生了解系列政策促进就业等有利因素,进一步增强就业信心,积极适应社会需要,尽早实现就业创业。
附件:黔东南州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黔东南州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市) |
“三支一扶”计划(人) |
就业见习 计划(人) |
“特岗教师”计划(人) |
自主创业(人) |
开发公益性岗位(人) |
事业单位招聘(人) | ||
应届毕业生 |
退役士兵 |
应征入伍 | ||||||
凯里市 |
4 |
80 |
—— |
88 |
129 |
27 |
4 |
10 |
丹寨县 |
—— |
40 |
25 |
47 |
19 |
17 |
4 |
10 |
麻江县 |
7 |
40 |
35 |
37 |
27 |
22 |
4 |
10 |
黄平县 |
8 |
70 |
40 |
45 |
52 |
30 |
4 |
15 |
施秉县 |
7 |
40 |
—— |
40 |
20 |
31 |
4 |
10 |
镇远县 |
5 |
40 |
20 |
39 |
28 |
13 |
4 |
10 |
岑巩县 |
7 |
70 |
—— |
40 |
33 |
36 |
4 |
10 |
三穗县 |
11 |
70 |
50 |
36 |
23 |
11 |
4 |
10 |
天柱县 |
8 |
70 |
120 |
40 |
45 |
24 |
4 |
10 |
锦屏县 |
6 |
40 |
30 |
39 |
41 |
16 |
4 |
15 |
黎平县 |
10 |
80 |
60 |
56 |
68 |
77 |
4 |
15 |
从江县 |
3 |
80 |
73 |
38 |
20 |
45 |
4 |
10 |
榕江县 |
14 |
80 |
85 |
47 |
34 |
60 |
4 |
15 |
雷山县 |
8 |
40 |
40 |
35 |
20 |
—— |
—— |
—— |
台江县 |
—— |
40 |
20 |
35 |
20 |
—— |
4 |
—— |
剑河县 |
13 |
40 |
40 |
38 |
21 |
22 |
4 |
10 |
州本级 |
—— |
80 |
—— |
—— |
—— |
—— |
—— |
—— |
合 计 |
111 |
1000 |
638 |
700 |
600 |
431 |
60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