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19〕1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黔东南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 强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马 磊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秦扬远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龙家胜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许尤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秀筑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贺代明 州教育局局长
杨世海 州科技局局长
李光坤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胡素滦 州民宗委主任
姚元良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侯美嘉 州司法局局长
朱长林 州民政局局长
刘隆俊 州财政局局长
袁世泽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胜年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锦春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昌智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唐晓敢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舒永贤 州水务局局长
王 辉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佑琴 州商务局局长
王建华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黄祥友 州卫生健康局局长
韩 华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继红 州应急局副局长
石邦华 州国资委主任
陈正锋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海平 州统计局局长
王梦友 州金融办主任杨秀辉 州投促局局长
吴玉生 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陈晓琼 州总工会副主席
石 艳 团州委书记
杨 艳 州妇联主席
王 锋 州工商联副主席
陈辉俊 州税务局局长
刘传庆 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行长
李志远 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万晓民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李光坤兼任办公室主任,万晓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协调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组定期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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