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19〕1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统筹推动全州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黔东南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胡国珍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召集人:黄明霞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长林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潘秀宇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健 州委政法委副县长级干部
朱鸿峰 州教育局副局长
刘艳秋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蒋为杰 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 宪 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亦兵 州司法局副局长
黄继培 州财政局副县长级干部
欧幸福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石 红 州农业农村局副县长级干部
吴如美 州卫生健康局副县级干部
龙立析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李凤华 州妇联副主席
姜学政 州科协副县长级干部
唐显军 州残联副理事长
霍隆林 州红十字会副会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张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州民政局代章。
二、主要职能
研究拟制全州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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