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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通讯录

索引号 GZ000001/2015-22637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办函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量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量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8 09:2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量化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量化考评办法

 

一、考评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着力突出政务特色,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评对象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凯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综合科)。

(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及管理单位。

三、考评指标

电子政务网使用情况量化考评指标主要分为“电子政务网门户信息保障”和“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使用”两部分。

四、考评内容

(一)电子政务网门户及单位空间信息保障。以实际信息发布量进行考评。

1.各县(市)政府办公室在“贵州省电子政务网”本地区门户中,每周信息发布量不少于50条,每月不少于200条;

2.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知识门户”本单位门户中,每周信息发布量不少于10条,每月不少于40条。

3.州政府办秘书1-8科在“市州和部门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州政府办空间”,每月信息发布量不少于12条,其余科室及管理单位每月不少于4条(建议提案科、保卫科、老干科每月不少于2条)。

(二)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使用。以“市州和部门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登录率和待办事项统计数进行考评。

1.各县(市)政府办公室、凯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综合科),州政府办各科室及管理单位所有在编在册人员(含跟班学习),登录率需达90%以上。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的账号使用由相对应的服务科室负责,可采取代理或培训其参与应用的方式进行(或通过M1手机移动协同平台登录)。

2.及时接收并办理“市州和部门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中的待办事项,不能存有待办事项;每月对存在的待办事项和限期流程待办事项进行统计,待办事项的数据采集为次月10日。

(三)电子政务网应用测评。考评采取考试测评方式进行,一年两次,每年6月和12月的最后一周开展测评,由州信息办通过“市州和部门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下发测评试题,各考评单位只需明确一名同志参加测评,在试题下发当日完成答题并提交,超时作废;测评内容为电子政务网日常操作使用。

五、评分标准

以固定分值和比例折算分值为百分制计算。

(一)电子政务网门户及单位空间信息保障(40分,以实际信息发布数为准)

1.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电子政务网门户及单位空间信息发布的,计30分。不能完成基本发布指标的,少1条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不开展信息发布的单位考评计0分。

2.全年信息发布未出现重大错误的,计10分;信息发布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处分或通报的,计0分。

(二)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使用(40分,以实际统计数为准)

1.按照要求登录率达90%以上的,计20分;登录率为70%—89%的,计15分;登录率为60%—79%的,计10分;登录率为50%—69%的,计5分;登录率未达到50%的,计0分。

2.按照要求使用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且无待办事项的,计10分;存在待办事项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按照“流程期限”及时处理待办事项的,计10分。超过“流程期限”未处理的,每件扣2分,扣完为止。

(三)电子政务网应用测评(20分,以实际测评分值为准)

各考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每半年参加一次电子政务网应用测评,每次测评分数达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合格。两次测评合格的,计20分;1次测评合格的,计10分;两次测评未合格的,计0分。

六、其他事项

(一)日常监测。由州政府办纪检监察室和州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测、督促检查,州政府办将按月进行通报,次年初根据每月通报情况综合考评。

(二)结果发布。每年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量化考评结果以月通报数据累计汇总计分。

(三)责任书签订。及时签订“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签订好的责任书扫描后,通过“公文事务系统”报送至“信息办公文收发员” 账号。

(四)登记表填报。出差、驻村、请假的可不作量化考评,但需在“公文事务系统”内“我的模板处”填报“出差、驻村、请假登记”,各考评单位每月统计1次,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至“信息办公文收发员”账号,未填报的视为正常在岗,将记入考评。

(五)本考评办法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1.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考评单位

2.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目标管理责任书

3.黔东南州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州政府

办空间信息保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黔东南州电子政务网使用考评单位

一、各县市(区)

凯里市人民政府、丹寨县人民政府、麻江县人民政府、黄平县人民政府、施秉县人民政府、镇远县人民政府、岑巩县人民政府、三穗县人民政府、天柱县人民政府、锦屏县人民政府、黎平县人民政府、从江县人民政府、榕江县人民政府、雷山县人民政府、台江县人民政府、剑河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城乡规划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文广新闻出版局、州卫生和计生委、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旅游发展委、州安全监督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工商局、州质量监督局、州国资委、州扶贫办、州档案局、州移民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地方志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公积金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供销社

三、州政府办各科室及管理单位

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秘书八科、文书科、建议提案科、行政科、人事教育科、保卫科、综合科、老干科、纪检监察室、州应急办、州法制办、州国教办、州外事办、州人防办、州信息办、州金融办、州农产交易中心、州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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