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16〕2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国家和省简政放权情况,经审核论证,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15年公布的州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调整,共调整事项64项。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新增权力事项39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权力14项。
二、调整“其他权力”类别归类6项。其中,归类为“行政许可”2项,归类为“行政处罚”2项,归类为“行政检查”2项。
三、调整权力设定依据5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项。
四、调整“其他权力”为“内部审批”事项3项。
五、取消权力事项1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征收2项。
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州人民政府的决定,自行及时调整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为,确保国家和省下放的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了,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