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17﹞8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州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2017年目标任务,现将2017年全州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全面启动全州建制镇、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项目共计107个,分两批实施:第一批43个在2017年底建成投运,第二批64个在2017年6月份之前完成前期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开工建设;二是清水江、都柳江、舞阳河干流沿线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标排放标准。
(二)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一是新建或改造县城供水设施项目15个;二是新建乡镇供水设施项目25个。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一是各县(市)要围绕城镇污水处理率指标,加强运营管理,确保已投运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对建成未投运或运行不正常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完善和改造,提高进水浓度和进水负荷,提升全州污水处理总量和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要以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扎实抓好城镇(乡)供水厂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继续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制度,加强对老化、落后的水质处理工艺、设施及城镇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确保出厂水水质稳定达标,提高群众供水满意度。
(二)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根据《贵州省城镇供水“十三五”专项规划》(黔建城通〔2016〕438号)及《黔东南州“十三五”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16〕223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州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和融资力度,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确保目标任务按期顺利实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工作认识,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城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
(四)严格督查,责任追究。州人民政府建立调度督查、考核通报、约谈机制,对全州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实行例会调度制。2017年实行季调度制,原则上每季度后月末召开一次调度会,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对重点县、重点问题采取重点督查、跟踪督办。把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不落实的进行全州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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