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函﹝2017﹞1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城乡基础教育共同体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黔东南州城乡基础教育共同体试点工作方案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全州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教育“9+3”计划成效明显,丹寨、麻江、凯里等8个县(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初步形成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是,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特别是城乡教育内涵发展的差距造成农村学生未能“上好学”而失学等现象,严重制约黔东南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探索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新路径,有效破解我州教育事业发展瓶颈,决定实施城乡基础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15〕32号)精神,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教育机制为突破口,以教共体试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整合城乡优质教育资源,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树立全州教育品牌新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以强校之力,携弱校发展”原则,以县为单位开展教共体试点,以创新管理机制为核心,探索建立“1+N”教共体模式(即一个强校带多个薄弱校发展),实现共享教育理念、共享前沿信息、共享优质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共享发展成果,形成既“造峰”又“填谷”的良好发展态势,补齐教育短板,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按照“先试点、后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1-3年试点,建成一批“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教学质量一样优、人民群众一样满意”的教育共同体。到2020年,实现全州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
2017年起,在凯里市、榕江县、台江县先行试点,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全面推行。
三、组建方式及内容
(一)“1+N抱团式”教共体。以优化弱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为目标,以一所公办优质学校携同若干所弱校的方式构建城乡教共体模式,实行“多个法人单位、一个共同体负责人、教师流动、教研联动、管理互动、考评同一”的共同体办学机制,教共体内各分校的学校性质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留原校名,增挂“XX教共体XX分校(校区)”的校牌。
1.管理模式。各教共体由牵头学校和各分校签订结对加盟协议书,在工作机制上成立XX教共体管理委员会,设主任(总校长)1名,成员(执行校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分校校长负责制,管委会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抽调专人负责管委会日常事务工作。管委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教共体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运行机制。
(1)统一管理。教共体各成员学校由教共体统一管理,各成员学校对教共体负责。教共体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统一管理模式,共同研讨发展教共体内成员学校适应未来发展的管理策略,研究各成员学校的发展定位、办学思想及理念,办学目标与模式以及人才培养方式等方向性管理策略,健全完善学校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学生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系统性制度及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力量到各成员学校现场办公,每学期向成员学校送出一份有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校发展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书。各成员学校要主动对接教共体,吸收引进先进、可行的管理模式和教育教学方法,并根据教共体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改进办学策略和方法。
(2)教师流动。建立教共体集团内部教师柔性流动机制,积极支持教共体集团创新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教共体集团教师由“学校人”向“教共体人”转变。要根据教共体各成员学校实际,实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教师交流期间,除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等保留在原校外,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交流学校,在交流学校进行考核管理和奖惩。教共体集团内部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跟岗培训、开设讲座等形式拓宽教师交流渠道,聚合区域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实现“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
(3)教研联动。教共体各成员学校在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评估、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进度、教学质量评价、教育科研等方面要相互沟通,协调一致,力求在逐步实现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学校个性化发展。同时,要加强对各成员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建立更加科学、规范、有效的教学管理体系。
(4)学生互动。教共体内要统筹组织开展由总校和各成员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城乡学校间的相应班级建立互助班级关系,并开辟学生之间的思想和学习交流阵地,促进城乡学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5)信息共享。教共体集团内部各成员学校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定期进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各自的教育信息化发展动态。在资源共建共享和推广应用中做到相互通气、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确保各成员学校在最优特色、最高质量资源上实现合作共享,充分体现教共体合作的意义和效益。
(6)考评同一。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共体考核评价方案,加强对教共体管理机制、学术交流、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特色形成等方面实行全方位、捆绑式的一体化联动考核,实现教共体各成员学校“利益共享、荣辱共担”。教共体要加强对各成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
(二)“1+N捆绑式”教共体。在一个县域范围内以城内优质学校或乡镇相对优质的学校为依托,按地理位置、生源范围将附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合并成一个办学实体,实行“一校多区、一个法人代表、统一学校管理、统一财务结算、统一师资调配、统一教育教学、统一质量要求、统一奖惩考核”的共同体办学机制,学校统一挂“XX总校XX校区”牌子。
1.管理模式。由各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共同协商,签订并校协议,组建XX总校,设总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总校长全面负责“一校多区”教育教学、人事调配及其他管理工作。分校区设执行校长一名,由总校副校长兼任,在总校长领导下负责分校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各校区内设机构由总校内设机构延伸,管理人员报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总校任命。
2.运行机制。
(1)统一学校管理。教共体各校区由总校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考核、共同发展。
(2)统一财务结算。教共体各校区经费由总校统一管理、分帐核算,校产、资源等隶属关系不变。
(3)统一师资调配。干部、教师原工作单位和身份不变,所有教职工由总校统一调度。建立教师双向交流、定期支教制度,对参与交流的管理干部、教师要及时发放交通、生活等补贴,并在师德考核、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
(4)统一教育教学。统一课表、统一教学常规、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流程、统一考试检测、统一阅卷分析。
(5)统一考核奖惩。由总校制定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统一评价奖惩。
(三)“1+1契约式”教共体。打破区域限制,以优化弱校的教育资源配置为目标,以政府契约为依托,以一所城区名校(或高校、知名教育集团)托管城乡一所弱校的方式实施教共体模式。实行“契约托管、统一学校管理、统一财务结算、统一师资调配、统一教育教学、统一质量要求”的共同体办学机制,教共体成员学校性质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保留原校名,增挂“XX校XX校区”的校牌。
1.管理模式。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名校(或高校、知名教育集团)签订帮扶或托管契约,组建“XX(名校)—XX(学校)共同体”。契约期间,被托管学校的人、财、物由名校(或高校、知名教育集团)统一管理,直至契约期满。
2.运行模式。
(1)统一学校管理。教共体托管学校由受托管方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考核、共同发展。
(2)统一财务结算。教共体托管学校经费由受托管方统一管理、分帐核算,校产、资源等隶属关系不变。
(3)统一师资调配。干部、教师原工作单位和身份不变,所有教职工由受托管方统一调度。建立教师双向交流、定期支教制度,对参与交流的管理干部、教师要及时发放交通、生活等补贴,并在师德考核、职称评定、评优晋级等方面给予倾斜。
(4)统一教育教学。统一课表、统一教学常规、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流程、统一考试检测、统一阅卷分析。
(5)统一奖惩考核。由总校制定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统一奖惩评价。
(四)组团式教育帮扶。针对教育相对薄弱县,由州教育局根据教育相对薄弱县的教育教学管理及各学段薄弱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派州内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对口帮扶团队集中到该县某所学校进行教育帮扶。实行“组团帮扶、顶岗学习”的教育帮扶方式,助推县域教育均衡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市)要成立由县(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发改、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城乡基础教育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教共体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统筹抓好教共体试点各项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有关县(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对区域内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择教共体组建模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有关县(市)工作方案须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送州教育局。
(三)强化经费保障。州、县两级财政设立城乡基础教育共同体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教共体师资培训、教科研联动、优质课程开发、学生联谊活动及交流教师必要的交通、生活补助和必要的奖励经费等。
(四)完善考核督导。各县(市)要及时研究制定教共体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教共体实施捆绑考核评价,将教共体成员单位的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学生活动和教育质量等工作纳入同一考核,重点考核教共体学校的增量变化,并将有关年度考核结果分别纳入总校和分校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切实推进教共体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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