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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通讯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6-633193 信息分类 黔东南府办发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9 17:08

黔东南府办发〔2026〕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州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26

(此件公开发布)

黔东南州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权威读本,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持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2.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制定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任务分工方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

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3.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4.纵深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积极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5.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强化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开展反垄断“执法护企”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

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6.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或“一刀切”限制性措施,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7.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优化发布地方“一件事”服务,探索推出更多特色“一件事”。深化“企业之家”实体化运行,提供专业化涉企服务,有效赋能产业发展。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8.拓展延伸“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线上可办。

州政务服务中心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五)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9.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州发展改革委、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10.全面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深入实施拖欠企业账款、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解决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行动,推进企业信用修复。

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黔东南金融监管分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11.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治、改、管、建”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州投资促进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12.建好用好民营企业问题诉求台账信息系统,完善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13.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紧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五乱”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持续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严格实行“扫码入企”。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三、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六)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保障

14.科学制定和实施州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快速响应机制。贯彻落实政府立法项目立项工作规定。加强立法风险防范。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15.落实《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对现行有效的州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维护法治统一。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七)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正向、逆向参考清单。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17.加强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应用,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及时入库、统一公开查询。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八)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

18.编制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推动提高县(市)目录编制和执行质量。加强县乡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9.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做到行政执法种类、事项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持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问题。

州司法局、州级行政执法部门

各县(市)政府

(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20.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罚没收入异常常态化监测。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证申领方式,做到应领尽领。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十一)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2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执法巡查。持续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领域问题集中整治。贯彻落实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巩固深化“护苗行动”成果。

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委网信办、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

各县(市)政府

22.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双下降”态势,全力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州公安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十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23.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多元化解平台,在综治中心集成“一站式”服务,引入速裁法庭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实现矛盾纠纷网格闭环处置。

州司法局、州委政法委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24.开展“和润黔家”婚调工作大比武,积极化解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贯彻实施《商事调解条例》,推动有效化解商事争议。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商会协会、网络购物、快递物流、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延伸。加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

州司法局、州妇联、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十四)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5.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深化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性化解,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分析。健全行政裁决制度。

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十五)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6.完善经济困难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

州民政局、州妇联、州残联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27.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稳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州民政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十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

28.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引领,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推动公证网上办理。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十七)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29.深入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30.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质量,强化权益保障,完善就业服务“一张网”,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拓展线上智慧化就业服务覆盖面。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动

(十八)强化示范带动

31.争创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推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

州司法局

州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十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2.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州司法局

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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