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州生态移民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治未病”,严管厚爱防未然工作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全州生态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约谈对象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约谈;
(二)局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
三、约谈内容
(一)政治纪律: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
(二)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要不折不扣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全局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奋斗,推动移民工作不断前进。
(三)廉洁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容执行。
(四)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明党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
(五)工作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
(六)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规则和修身律己的“红线”;不遵守生活纪律,表现为生活奢靡,热衷于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生活情趣低下。这其中,多是以生活爱好为外在表现。
(七)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的工作和生态移民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重点抓好《州生态移民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指导局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八)监督责任:充分征求并尊重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党组织监督、上级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作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作风上看问题,从主观上看问题,在整改中找原因、挖根源、建机制。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作风不整改不放过,使监督成为“不敢腐”的利器。在具体工作中,要突出生态移民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责任要求,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个人,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化、规范化。
四、约谈方式
约谈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一事一谈、定期谈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
五、约谈要求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对局党组班子每位成员约谈2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约谈1次。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约谈。
(二)每位领导都要制定具体的约谈工作计划,下发约谈通知书,做好约谈记录。
(三)约谈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约谈对象在接到约谈通知后要积极准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组织汇报思想,反映情况。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约谈对象中,不协调的班子成员重点谈,职务变动干部重点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重点谈,有重要信访问题的重点谈,在同一领导岗位上任职较长的重点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重点谈,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要重点谈,尤其是要和一些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干部深入谈心谈话,使他们及时得到组织上的鼓励,增强工作的自信心。
(五)正确把握政策。正确领会中央提出抓早抓小政策的精神实质,处理好抓早抓小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做到“抓小”不“放大”;处理好抓早抓小与纪律审查的关系、避免以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处理好抓早抓小与干部使用的关系、防止屡教不改、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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