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信息管理工作,推进信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类型
局机关的对外信息主要包括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周一例会信息、报州委、州政府专报、报省局信息等类型。
二、报送对象
(一)政务信息主要报送州委办公室承办的《要情动态》《黔东南信息》《调研信息》和州政府办承办的《州府信息》等栏目。
(二)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是在州政府网站及局机关门户网站上“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
(三)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主要上传至局机关门户网站。
(四)周一例会汇总信息重点汇总形成局机关上周工作小结和下周工作要点,主要报送局主要领导和有关分管领导。
(五)报州委州政府专报重点汇总涉及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搬迁、巡察工作整改等专项工作报告,主要报送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
(六)上报省局信息主要报送省局相关处室。
三、信息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的重要情况,包括思路、目标、措施、进展和成效等。
(二)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领导关于移民工作调查研究、检查工作、现场办公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
(三)局机关重要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各相关管理方面取得的新成绩、提出的新思路、开展的新举措、总结的新经验等。
(四)局机关阶段性工作推进的动态情况,包括具体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
(五)全州移民工作及各项具体业务管理工作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六)州委、州政府领导关注关心的重大或专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四、发布管理
局机关各类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起草、审核、签发、发布、登记等程序,具体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起草。按照业务工作相关性原则,应由相关业务工作的牵头科室和局办公室负责信息起草。
(二)审核。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应负责信息的初审,主要对信息准确性、政策性以及是否适宜发布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然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再核,主要对信息文字、是否适宜发布进行审核。
(三)签发。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的信息,由信息起草科室负责报分管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签发;其中:上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省局的综合性信息由局长审定签发。
(四)发布。局办公室按照局领导审签意见,应及时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发布或上报相关单位、领导。报省局业务处室的信息,由各科室对口上报。
(五)登记。局办公室收发人员应对网上发布信息进行登记,同时保存收集上级单位采用或领导批示的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局机关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收发人员要加强对局机关门户网站的管理,及时、准确更新信息,其余人员不得利用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系统进行信息发布。
(二)局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报送的统筹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州委办、州政府办下达的信息采用任务。各机关科室要加强信息起草和报送工作。
(三)任何人员不得通过整体上传、局部截图等任何方式,在任何媒介发布涉密文件资料。对擅自发布,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局机关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对科室和科室相关人员考核管理。
(五)信息发布管理流程:业务科室起草→业务科室负责人会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业务科室送分管领导审签(上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省局综合性信息由局长签发)→办公室发布(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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