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5年骨干水源工程移民安置主要工作任务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4 15:10:20


黔东南移发〔2025〕3号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5年骨干水源工程移民安置主要工作任务

的通知

凯里市、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雷山县、台江县农业农村局,黄平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剑河县生态移民局,各水库工程项目法人:

2025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收官之年,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的通知》(黔水建〔2025〕2号)、省生态移民局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5年中小型项目移民工作推进会议安排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州骨干水源工程移民工作实际和工程建设进度。州生态移民局拟定《黔东南州2025年骨干水源工程移民安置主要工作任务》(附件1),并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对于未纳入2025年工作任务的骨干水源工程,如三穗塘冲水库、施秉潭子湾水库等,各县(市)根据项目法人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移民工作;对于拟建项目,各县(市)要根据县(市)级政府安排和移民前期工作相关要求,做好移民规划前期工作配合。麻江宣威水库2025年移民工作安排,由州指挥部另行下达。同时,为高质量做好2025年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县(市)以及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行五定措施,紧盯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纠纷多、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各县(市)、各项目法人要充分认识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长期性和特殊性,把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纳入县(市)党委、政府和项目法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县(市)级人民政府是移民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要切实落实单位领导牵头抓总责任制,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作为直接责任领导,亲自挂帅,牵头抓好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项目法人要履行法人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公司级领导作为责任领导挂帅负责推进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设计、监督评估单位监管,保障参建单位按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移民机构主要领导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抓具体抓深入,牵头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县(市)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一个水库组建一个专班、一位领导负责一抓到底”的原则,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组建工作专班,对标对表,紧盯目标任务的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关键环节,制定精细周密的实施方案,以水库项目为单位制定“五定工作表”,明确各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推进路径、责任单位及人员、完成时限,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特殊事项,要落实专职人员、专题研究,安排专门的时间重点突击、突破,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市)级移民机构要明确人员专职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满足移民安置工作的需要。项目法人全程参与移民工作,组建移民工作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设计、监督评估等参建单位驻点人员的监管,督促设计、监督评估单位增加人力投入,保障设计、监督评估单位驻点人员到岗、到位。

在黔东南州骨干水源工程2025年移民工作目标任务中,根据省水利厅工作安排和各水库移民工作实际,我局将镇远县马路河水库、雷山县柳乌水库、凯里市嘎醉河水库、岑巩县下溪水库、雷山县鸡鸠水库、榕江县溪口水库、天柱鱼塘水库(库区复建工程)、台江县空寨水库、从江宰章水库、黄平印地坝水库、麻江县上寨水库列为2025年重点督办项目,对于重点督办项目,涉及的县(市)要会同项目法人、监督评估根据目标任务制定移民相关工作“五定工作表”(样表在随文件传送的附件2附表中),并于2025年3月20日前报送州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作为各项工作目标进度控制和督查、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

二、落实要素保障,规范实施管理,依法依规推动工作落实

移民安置规划技术成果是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依据,移民资金是推进征地移民工作的基本保障,办理项目用地手续是落实依法征地的基础支撑,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或调整报告)是开展竣工验收的支撑依据,移民资金审计、移民档案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要强化移民安置工作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足额拨付征地移民补偿资金,保障移民工作资金需求;并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设计技术交底、移民综合设代、规划调整(修编)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与各县(市)人民政府沟通,加快推进项目用地申报审批工作。列为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法人要确保在组织召开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会议前取得批复文件。并督促设计单位牵头补充、完善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手续,加快推进移民安置规划修编报告(或调整报告)编制工作,为推进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提供支撑依据;县(市)级移民机构要加快推进移民项目及资金清理、移民资金审计以及移民档案归档验收工作,协调县(市)级人民政府按时组织完成小型水库县(市)级验收、大中型水库县(市)级自验。

规范实物复核、设计变更和实物补偿兑现工作程序,落实监督评估工作是依法依规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县(市)移民机构要加强与项目法人、设计、监督评估等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制定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规范相关工作程序,依规推进实物复核、完善设计变更,落实建设征地实物补偿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移民群众和有关单位监督,依法依规实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对于手续不齐全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协调、联系有关单位完善相关手续,杜绝“先斩后奏”;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协调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项目法人要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监管,督促设计单位、监督评估单位落实派驻现场代表,规范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履行设计变更书面签证手续,避免事后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由各县(市)移民机构组织补偿兑现的实物成果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单位要签字盖章),经监督评估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各县(市)移民机构对照审定的补偿标准制作补偿兑现清册,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并按规定与权属人(或权属单位)签订实物补偿协议,完善兑现相关手续后组织兑现。因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相关手续不完善组织补偿兑现等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加强督导调度,跟踪督查保障工作落实

健全州、县联动督查调度机制,采取“平时提醒、不定期跟踪检查、月调度,重点督查、节点督办”等方式,着力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导。由州生态移民局负责“巡回”督导,帮助各县(市)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县(市)级人民政府督查部门要根据水库建设目标任务,负责“跟踪”督办,督促各相关事项责任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过强化督查、督导、督办,推行问题“闭环”管理、动态“清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活力、动力,促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序时推进。

为及时掌握各项目移民工作推进进度,州生态移民局随时跟踪、调度涉及验收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并针对附件1所列主要工作任务,实行“月报告”制度,项目法人要配合县移民局完善骨干水源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推进情况统计报表(附件2),由各县(市)移民机构在每月20日前将本县(市)所涉水库移民工作推进情况(附件2)报州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各县(市)移民机构要明确固定的填报人员,确保按时高质量填报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黔东南州2025年水库移民安置主要工作任务汇总表

2.黔东南州××县(市)2025年第×季度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推进情况统计报表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

2025年3月3日

(联系人:胡富武,联系电话:13985829956)

抄报:省生态移民局。

抄送: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印发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

...

本智能问答助手服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提供访问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