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请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2 号)中“对耕地容量紧张的库区,积极推行征占耕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科学确定逐年补偿的产值标准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自2007年以来,省、州在我州清水江三板溪、挂治、白市、托口水电站,都柳江从江、大融、郎洞、温寨航电枢纽工程以及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和三穗县塘冲、雷山县鸡鸠、岑巩县下溪、镇远县狗鱼塘、锦屏县孟佰、镇远县小河口、从江县往洞、天柱县鱼塘(恢复重建)、黄平县印地坝水库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积极推行耕地长期补偿安置方式,并审批了上述项目的长期补偿方案。同时,按照省、州批复的各项目长期补偿方案规定,长期补偿方式为:参照当地征收耕地的年产值标准,以耕地(水田)每年每亩625公斤干稻谷折算现金进行补偿;稻谷价格由黔东南州物价主管部门根据监测库区当年市场中晚籼稻稻谷平均销售价,在不低于当年贵州省公布的中晚籼稻收购保护价的前提下,提出当年稻谷折价补偿标准。
二、请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起草依据是什么?
(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
(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2 号);
(三)《贵州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黔移发〔2011〕45号);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各项目长期补偿方案;
(五)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三、请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参照历年来批复文件的结构,分三个段落。第一段罗列了自2007年以来省、州批复的长期补偿文件名称以及州发展改革委提出今年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标准的建议。第二段为经审查决定执行的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第三段明确上一年度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自行废止。
政策原文: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水利水电工程建
设征地移民长期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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