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5 10:36:46

州生态移民局州民政局

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生态移民局、民政局,各易地搬迁安置社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城乡社区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有力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确保疫情防控政策平稳转段,保障广大搬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社区防控服务队伍

(一)明确人员组成。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社区“两委”负责统筹组织建立防控队伍。主要人员包括: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社区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社区信息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社会工作者等。全面动员返乡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社区年轻党员等作为志愿者加入防控队伍。

(二)落实分片联系。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的作用,采取网格化、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等区划作用,通过网格化、信息化等手段,实行分组、分片区、分楼栋、分单元联系,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三)明确任务清单。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全面登记管理本社区搬迁群众基本健康信息,重点做好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主要承担以下防控任务。

1.摸底基本情况。精准掌握本社区搬迁群众健康状况、用药及生活物资、急诊转运需求等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汇总。通过建立微信群、公布服务电话、发放明白卡等形式方便群众联系和报备,做好上下沟通对接。

2.开展走访巡查。加强重症高风险人群、重点人群定期联系和入户走访,及时将联系走访相关情况报告乡镇(街道)。引导群众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定期巡查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情况,加强风险提示,督促落实防控措施。

3.协助送医送药。协调对接县(市)防控机制物资保供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协助发放药品、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用品。协助组织群众做好疫苗接种。

4.辅助转诊转运。明确社区防控人员协助做好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工作。明确社区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社区信息员分组分片分网格分楼栋包保责任,落实点对点、人对人对接,及时把有紧急就医需要的群众转运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

5.落细关爱照料。组织社区防控队伍及时了解和协助解决社区群众在生活物资、就医用药、特殊照料等方面的需求,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且生活无法自理的家庭饭菜有人送、药品有人买、重症有人管、家事有人帮。

二、落实个人防护责任

(一)群众日常防护。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群众主动配合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走亲访友时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消毒,规律生活,充足睡眠,多喝水、多吃蔬菜水果。疫情严重时,在公共场所保持1米安全距离,不聚集或少聚集、不扎堆。家里经常开窗通风换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良好环境。

(二)返乡人员防护。引导返乡人员提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社区,在返乡途中乘坐火车、汽车、飞机、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好口罩。返乡初期尽量少聚集、少聚餐,减少与老年人尤其是患有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人群接触。

(三)重点人群防护。社区要定期主动向乡镇、街道报告本社区重点人群健康信息,对接联系老年人“绿色通道”或者流动接种车,按要求组织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各社区要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监测服务,采取“红色”、“黄色”标识分类管理,对“红色”重点人群每天至少走访监测1次以上,对“黄色”重点人群每两天至少走访监测1次以上;对走访监测收集的症状,经社区医务人员综合诊断后,该用药的要对症用药,该转诊的要及时动员转诊,全力防护好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

(四)感染人群防护。对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群众,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患者落实居家自我照护,按药品使用要求和医嘱使用对症药品,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不共用餐具、毛巾等日常生活用品,定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因特殊情况外出,要全程佩戴口罩。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及时报告并去医院就诊。感染者要及时清理消毒居家观察治疗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社区卫生清洁人员要坚持每天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消毒。

三、做好重点场所、环节防控管理

(一)集市、文艺演出、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疫情期间,针对集市、文艺演出、娱乐活动等聚集性活动,乡镇(街道)统筹指导,结合群众意愿,适当控制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社区“两委”要落实专人加强客流引导,提醒人员保持1米安全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尽量分散不扎堆。感染者不去参加活动,重点人群减少参加活动,确需前往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活动牵头组织者每天进行场所消杀,及时清理塑料袋、果皮纸屑、废弃口罩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二)婚丧嫁娶等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公约、家风家教作用,倡导婚事、丧事从简,推进移风易俗。各社区要安排专人现场巡查提醒,督促活动场所相关管理人员提前做好消杀,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感染者尽量不前往。疫情严重时,取消或推迟婚礼,控制治丧规模,适当缩短活动时间。

(三)密闭空间等重点场所。社区老年活动室、棋牌室、小卖部、超市、餐饮店、合约食堂等空间密闭的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从业人员或保洁人员每日对过道、门把手、扶梯扶手、座椅等高频接触区域和部位做好消杀,群众进入场所戴好口罩。疫情严重时,按照属地要求,老年活动室、棋牌室、餐饮店、合约食堂等场所可暂停营业或开放;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缩短营业时间。

四、做好人员转运和物资配备

(一)协助重点人群转运。组织动员社区有私家车的群众成立转运保障志愿车队。出现重症感染或其他紧急就医情况时,联系使用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转运到收治医院。按照安全、就近、便利原则,当救护车不能及时调配抵达时,安排本社区保障志愿车队进行转运。

(二)联系抗疫物资配备。社区“两委”要摸清群众合理用药需求和防疫物资需要,上报乡镇(街道),或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足必要的药品、抗原检测试剂等物资用品。社区群众有用药和抗原检测等需求时,可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设置的供应点适量购买或按规定领取。防疫物资紧缺时,及时向乡镇(街道)申请调配,优先发放给重点人群和困难人员。

五、做好宣传引导

(一)加大宣传力度。依托社区微信群、QQ群、公众号、智慧社区客户端等社区信息平台,用好社区公开栏、有线广播、电子显示屏、标语等,组织社区广泛宣传防疫政策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和疫苗接种。

(二)创新宣传方式。社区“两委”要以网格会议、楼栋会议、全体党员会议等形式,组织社区群众围绕疫情防控等方面问题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活动,群策群力在社区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优化措施。

(三)强化制度约束。各社区“两委”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管理公约、物业管理公约等约束力,积极发挥党小组、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引导群众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合理控制婚丧嫁娶等活动规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社区群众健康安全。

黔东南州生态移民局          黔东南州民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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