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任〔2023〕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洪文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黄丹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国祥同志任黔东南州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其黔东南州文物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州人民政府关于刘洪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3〕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洪文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黄丹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国祥同志任黔东南州文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其黔东南州文物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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