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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张泽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2 15:05:00

黔东南府任〔2021〕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张泽尧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宗教事务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龙义禹同志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县长级),不再担任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黔东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伯芝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珊珊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龙运俊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美刚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博览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彭英富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付显康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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