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剑河惠爱精神病医院登记注册申请。经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该院达到医疗机构准入基本标准,现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剑河惠爱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廖鑫平
医疗机构负责人:袁作顺
地址:剑河县柳川镇柳利村五组
床位:70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协议);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服务对象:社会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自2025年2月8日至2月14日
以上内容同步在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
联系人:彭勇
联系电话:0855-3820141,0855-8218513
邮箱:pengyong5416@163.com。
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