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东南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社会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产业就业、集体经济、干部队伍、文化服务和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破解易搬社区社会工作难题,有效促进群众稳定融入。
一、抓产业就业重点,全面提升群众发展内生力。一是强化就业保障。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政策措施,优化就业服务供给,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拓宽就近就业空间,全面促进搬迁劳动力充分稳定就业。全州安置社区全覆盖建有就业服务中心(站)81个,累计开展技能培训2.35万人(次),搬迁劳动力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全面实现有劳动力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二是强化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衔接戴帽资金7.7亿元,实施产业项目211个,累计带动群众就业1万余人(次)、分红到户2500余万元。推进产业园区安置区“两区”共建产城融合发展,在安置区及周边园区建成就业创业基地和标准厂房33个(栋)、建筑面积20.35万平方米,全部确权到社区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强化车间建设。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强企业招引、开展绩效评价认定等方式,在搬迁安置区及周边园区共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帮扶车间(企业)260家,带动就业2万余人,其中带动搬迁群众稳定就业5000余人。群众就业持续稳定,收入持续增加,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逐步实现从“搬得出”到“稳得住、能致富”的转变。
二、抓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新活力。一是丰富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整合资金、集体资产租赁、资金入股分红、多元化发展产业、实施“飞地经济”、充分盘活社区资产、支持创办实体企业等方式,积极拓宽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稳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培育试点示范。积极打造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省级示范项目12个、培育物业服务管理示范和实体化试点11个、创新探索水库和易搬“两个移民”融合发展项目2个,着力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提升社区可持续发展“造血”能力。目前,已成功培育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社区7个、30万元以上社区28个,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社区集体经济累计收入达3200万元以上,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全覆盖。三是加强后续管理。健全和完善社区(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集体经济收益用于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群众帮扶等,既改善了社区环境,又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激发了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断增强群众内生动力和社区发展活力。
三、抓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战斗力。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安置规模,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新成立街道办事处11个、新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64个、居(村)民小组742个,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科教文体、社会福利、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下属委员会和群团组织,全面完善社区治理组织机构。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州81个安置社区(村),全部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配备社区(村)干部567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70%以上。全面落实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标准要求,52个城市社区配备社区工作者650名,29个乡镇(村)配备村级专职工作人员332名,配备小组长、网格员、楼栋长1900余名。州、县每年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社区干部能力素质。三是深化公共服务。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转变,规范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社区服务功能,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一老一小”、物业管理等方面得到全方位保障服务,所有服务事项均实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81个社区(村)全面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抓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群众凝聚力。一是完善设施平台。完善社区文化服务综合服务设施,搭建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平台,大力实施一批安置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引导搬迁群众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促进人际和谐,增强社区凝聚力。全州81个安置社区建成42个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项目和多功能运动场,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文体活动中心78个,组建文化志愿队伍150支、电影放映队100个、健身团队88个、芦笙表演队66支,发展民族传统手工艺75项,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善。二是优化文化服务。深入开展“七个一”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新市民·追梦桥”工程,积极引导工青妇及志愿者服务、慈善机构等各类社会团体、组织,深入安置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宣传和法治教育等活动。全州累计开展感恩教育、法治教育、市民意识培训等活动1万余场次,组织开展文艺演出1000余场(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4000余户、勤劳致富模范1000余户、身边好人1500余人。三是打造示范社区。以培育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等模范社区为契机,促进易搬社区民族文化相互交融,持续巩固民族团结成果,凝聚社区发展合力。截至目前,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累计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453个,其中国家级25个,省级73个。
五、抓基层党建引领,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组织力。一是建强组织体系。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在安置社区成立党(工)委14个,党总支32个,党支部163个,党小组255个,从搬迁群众党员中选举社区党组织成员769人,将党的组织领导贯穿于社区治理全过程,持续提升社区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二是落实责任包保。深入贯彻落实“强双基”举措,州四大班子有12名党员领导城市基层党建联系点均安排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9个万人以上安置点均由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包保,其他安置点由党委或政府副县级干部包保联系,联系领导定期到社区调研指导并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持续选派优秀干部充实驻村(社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伍,全覆盖选派驻村(社区)第一书记81名和工作队员192名,帮助抓好社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社会治理。成立州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基层治理工作组,州委社会工作部等15家相关部门参加,制定年度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合力推进安置社区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推广“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模式,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响应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持续运用“两建四化”“文明积分超市”“合约食堂”“居民自治物业”等管理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推动安置社区实现民族团结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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