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收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的通知(黔财工〔2025〕114号)》《州财政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收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的通知(黔东南财工环〔2025〕7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将收回至黔东南州级财政的2022-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0万元,以定额补助方式拟支持6月份受洪灾侵害损失严重的10户企业,用于支持企业灾后重建工作。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馈。
一、补助企业名单
榕江县永利木业有限公司
贵州永恒丰木业有限公司
从江县胜达活性炭有限公司
榕江县顺群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康旅食斛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泰和本草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从江县华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剑河中和电力有限公司
贵州雷山云尖茶叶有限公司
贵州森环活性炭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航
地址: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联系电话:0855-8255776
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7日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