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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674744 信息分类 区域规划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台江县方召镇工代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黔府函〔2026〕46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台江县方召镇工代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黔府函〔2026〕46号)

发布时间: 2026-06-10 15:40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

台江县方召镇工代等5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6〕46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6〕17号)、《关于取消台江县方召镇工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6〕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蕉溪镇洞脚、江古镇凉水井、江古镇张家沟和台江县方召镇工代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你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你州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你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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