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
台江县方召镇工代等5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6〕46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等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6〕17号)、《关于取消台江县方召镇工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6〕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镇远县㵲阳镇柏羊塘、蕉溪镇洞脚、江古镇凉水井、江古镇张家沟和台江县方召镇工代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你州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你州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你州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