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部门通讯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

索引号 000014349/2026-653692 信息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的通知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7 15:32

黔财农〔2026〕51号

有关市财政局特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5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1859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26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6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有关规定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做好资金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7日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以工代赈任务)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上一篇:

下一篇: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

...

本智能问答助手服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提供访问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