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在黔东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黔东南州财政局
州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贵州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规定,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一)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总计净增加53,499万元。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从年初预算337,500万元调整为390,999万元。
1.州本级收入预算总计增加方面有四项共计63,205万元。
一是上级补助州本级转移支付增加27,815万元(详见附表1-1)。
二是增加上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9,390万元。
三是为保障州级的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配套和其他支出,州级财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按规定调入资金增加2,608万元。其中:按规定[1]增加调入政府性基金2,493万元;按规定[2]增加调入国有资本经营115万元。
四是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92万元(经人大批复的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26,392万元,为弥补一般公共预算出现的收支缺口,年初预算中动用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由于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减收、增支等情况的影响,为实现年度预算平衡,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92万元)。
2.州本级收入预算总计减少方面有四项共计9,706万元。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5,765万元,州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从年初预算136,000万元调整为130,235万元。主要是由于按照目前财政收入分成体制,州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靠各县市收入分成,受经济持续下行、金融调控政策逐渐收紧、土地流转项目减少和各项减免税政策效应持续放大的影响,预计各县市收入减少,从而影响州级收入下降。
二是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其他调入资金3,000万元。
三是上解项目增加减少收入941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了两项上解省级支出项目:公安交警罚没收入上划省级基数640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250万元。
(二)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净增加53,499万元。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337,500万元调整为390,999万元。
1.优化年初预算项目调整的支出17,403万元。
(1)调减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3,796万元用于今年新增的项目支出。
(2)调减今年不需要开支的在职职工职业年金2,000万元、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7,872万元和事业单位车改经费3,391万元等项目共计13,263万元用于正常增人增支和非税成本性业务经费的新增支出。
(3)调减州级贷款贴息支出100万元用于州级债务还本支出。
(4)调减春晚分会场补助资金244万元用于新增的民族文化专项经费。
2.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和调入资金增加等因素新增收入安排的支出36,096万元(详见附表2)。
(1)由于一般性转移支付和调入资金增加的新增收入安排的支出为26,706万元。
(2)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按照原用途安排的支出为9,390万元。
二、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一)2018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净减少11,671万元。2018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从年初预算77,205万元调整为65,534万元。
1.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方面有两项共计21,019万元。一是根据人大批复的2017年决算,州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99万元。二是收到省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增加14,720万元。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减少方面有四项共计32,690万元。一是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000万元。二是根据财税〔2017〕48号文件,新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调减200万元。三是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矿业权成果转让收入400万元。四是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新增耕地指标款收入2,090万元。
(二)2018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净减少11,671万元。2018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从年初预算77,205万元调整为65,536万元,收支平衡。
1.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方面有四项共计18,663万元:(1)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增加600万元;(2)省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转贷凯里市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4,720万元;(3)土地整治项目踏勘、工程复核和拓展新增耕地指标市场支出增加850万元;(4)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493万元。
2.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减少方面有九项共计30,334万元:(1)调减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3,399万元;(2)调减土地开发支出6,114万元;(3)调减计提各类专项资金和上解省级分成支出4,500万元;(4)调减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100万元;(5)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用途,调减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50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列支;(6)为避免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重复安排相同项目[3],调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00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列支;(7)调减项目勘察等支出374万元;(8)调减2016年度万亩造田项目支出3,000万元;(9)调减以前年度土地开发项目897万元。
三、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事项
(一)2018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增加138万元,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增加。因此,2018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从年初预算612万元调整为750万元。
(二)2018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增加138万元(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表三),因此,2018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从年初预算612万元调整为750万元。
按此调整后,2018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由年初的612万元调整为750万元,收支平衡。
四、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无预算调整事项。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州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426.8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94.6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2.19亿元),其中:州本级45.4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6.8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55亿元)。
(二)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截至目前,全州政府债务余额为413.15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86.6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6.5亿元),其中:州本级45.1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6.8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8.28亿元)。
各位委员,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的监督下,全州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将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今年调整预算的各项财政收支任务完成。
附表1: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附表1-1: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附表1-2: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附表2:2018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调整情况表
附表3:2018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附表4:2018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表
[1]《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