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汇总州本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32万元,支出决算为4,49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036万元,减少18.73%,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各类公务接待活动等,严格管理控制支出,使得“三公”经费支出均明显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4万元,降低34.67%,减少原因是上级及主管部门组织出国考察学习人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2万元,降低4.78%,下降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公务接待费支出78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10万元,降低50.68%,减少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4万元。出国(境)团组15个,累计38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717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37辆。
(3)公务接待费788万元。具体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8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1,423批次,81,24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