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3
三、预算单位构成………………………………………3
四、部门人员构成………………………………………3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4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7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1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2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23
十、基本支出预算总表…………………………………24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总表………………………………30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32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33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34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35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36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36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37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38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38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38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3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39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39
四、名词解释……………………………………………39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开展行政、刑事、民事、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单位机构设置
台江县人民法院内设6个科室,具体为: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综合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为本级预算。
四、单位人员构成
2023年我院现有编制54人(其中:财政全额预算政法专项行政编制48名,工勤编制6名)。在职实有人数50人,其中:政法在职44人,工勤在职6人。另外退休人员26人,抚养人员4人以及财政供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29人,单位公用经费保障自聘人员10人,以上聘用人员有24人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模式。
第三部分:单位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971.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1.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971.6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971.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1.6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01.58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3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1.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1.6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747.2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4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9.13万元。
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262.07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是:具体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结转减少,致使收入减少。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比2022年预算减少262.07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是:具体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结转减少,致使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971.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1.6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71.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47.2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3万元。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均为971.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62.07万元,下降21.24%,主要原因是:具体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结转减少,致使收入减少。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据较2022年实际已公开“三公”经费数据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开口径较2022年发生重大变化,一是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省级资金调整为2023年的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省级资金和中央资金);二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2023年起,“因公出国(境)费”取数只取3021202-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不再包含3021201-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费科目数据。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为便于比较,补充公开除因公出国(境)费因素外的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18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四、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97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7.90万元,公用经费163.73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基本工资191.95万元、津贴补贴329.40万元、奖金15.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4.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7.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费用39.43万元、住房公积金49.1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4.29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4.08万元、公车改革补贴37.26万元,话费补助4.93万元;公用经费包含办公费3.2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2.49万元、电费13.6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9.23万元、租赁费2.03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2万元、咨询费0.2万元、劳务费53.7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维修(护)费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为空表列示。
绩效目标公开政策解释,联系人:杨正柳;联系电话:0855-8225825、8227030。)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为138.73万元,其中:办公费3.2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2.49万元、电费13.6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9.23万元、租赁费2.03万元、福利费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2万元、咨询费0.2万元、劳务费53.7万元、委托业务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3万元、维修(护)费2.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2万元。2023年单位机关(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同口径预算减少10.19万元,下降6.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收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1月0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金额1904.56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5517.77平方米,车辆7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2023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69.80万元,主要是:庭审智能语音识别、智能中转柜、国产终端采购、防火墙采购等。
三、项目支出(含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无重要项目、重点支出安排。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指教育收费收入,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费等。
6.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收入。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和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13.公用经费:主要是指单位和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租赁费、招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1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展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机构)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具体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16.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类、款、项,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即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比如用于社保还是办了教育。
17.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类、款,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即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